国家对于各个项目是否需要招标都有规定,在国企采购的时候是否会特殊呢?国企采购,按采购内容可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按采购用途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消费性)项目;按强制性招标规定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包括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及其他货物、服务项目)。招标网来和大家具体讲解国企采购项目适用的法律条例。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2018年6月1日执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以上,勘察、 设计、 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以上,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国企采购上述工程项目,无论是经营性的还是非经营性的项目,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企”这一采购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主体,无论采购资金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均不属于政府采购,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不能因为实际采购时采用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法》体系下的采购方式,就主观地认为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是否适用于《招标投标法》需分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招标投标法》将招标范围分为强制性招标和非强制性招标两部分,强制性招标范围仅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参见《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发改委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非强制性招标范围是指除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虽然《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即所有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但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本意和相关条款规定看,其约束的对象主要是强制性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强制性招标范围做了界定,其他条款也主要突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则不受《招标投标法》约束。即使采用招标方式,因其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条款约束,只适用于一般性规定,招标程序可以简化,招标文件可对法未禁止的内容自行规定,从而体现市场主体(国企)自主经营、自主决策、不受外在因素干扰的市场化原则。
例如:《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不通过国家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企业自主选择适合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也不违反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 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不受“二十日”限制,在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前提下,合理确定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少于“二十日”也不违反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此种情况下是否重新招标,企业可自主决定,即使不重新招标,通过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也不违反规定。更极端的情况是,《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企业按照自主经营原则,并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设定地域限制等条款(如为了便于经营只让本地企业投标),也不违反规定。《招标投标法》中的其他类似规定及情形不再一一列举。
另外,《招标投标法》中的大部分法律责任条款,主要是针对违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相关规定而设定,个别违反招标活动一般性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则是基于通用性民事法律责任而设定。从该角度也说明《招标投标法》约束的重点对象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综上分析,《招标投标法》主要是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和约束。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时,不受《招标投标法》约束。采用招标方式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法》中的一般性规定,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特殊规定。
(1)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对于市场主体而言,经营性项目的采购,应以“自主经营、自主决策、效率优先”为原则,以“物有所值、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为目标,重注采购结果而非采购程序。因此,此类项目的采购,对于私营民营企业而言,一般不会通过《招标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任何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采购方式和方法均会有效采用,如直购、订购、洽谈采购等。对于国企而言,为了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利益寻租或孳生腐败,通过公开透明和规范化的采购方式、方法和程序实施采购十分必要,但也不应完全拘泥于《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条条框框,而应探索适合本企业项目特点的采购方式、方法和程序,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和内控化,用以规范指导本企业的采购活动。
实际采购中,无论是采用法定的采购方式,还是采用企业独创的采购方法,为避免供应商产生误解,主观地套用《招标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提出异议,应在采购活动中作出相关说明或声明。例如:参照《招标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执行的,应声明本次采购活动执行《招标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不参照《招标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执行的,尤其是采用企业独创的采购方法的,应声明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
(2)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的非经营性(消费性)项目。该类项目与企业的经营行为无直接关系,属于企业管理服务等消费性支出采购。如办公和接待用的楼堂馆所及装饰装修等400万元以下工程、办公设备及与生产环节没有直接关系其他货物和服务等。此类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应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进行公开采购。鉴于资金的国有性或政府主导性,建议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执行。采购时应明确注明: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执行。
国企采购项目适用的法律条例和其他企业运营的项目没有区别,都是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和不用招标的项目,都是要遵照《招标投标法》来做项目,特别是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其自己的采购原则及注意事项,这里我们在实践的时候要多加注意,对于各个采购方法都及时作出相关声明。
来源: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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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东街道状元楼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补遗通知(一)
致各供应商: 我单位发出拓东街道状元楼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通知(一),列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补正和需向供应商澄清及补遗的内容,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 现向各供应商重新公布“拓东街道状元楼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以此次公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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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磋商项目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已批准,采购人为昭通财通岔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 2.项目概况:岔河水库坝址位于冷水河中游昭阳区苏甲乡车噜村与永善县伍寨彝族苗族乡伍寨村交界河段上,水库工程总库容为 4946.3 万 m³,设计供水人口 32.5 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3.59 万亩。水库规模属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3.采购内容: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采购预算 (元) A 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 安全生产备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达标建设、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辅导。 580000 B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理汇总、按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文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410000 c 施工期环境监测 施工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按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文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680000 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相关服务工作为止;做好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报批、审定等工作。 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要求,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次采购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磋商:①若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用户认证。②用户认证通过后点击菜单投标服务办理平台投标服务:如没有有效期足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CA,需同时办理CA锁和投标服务包;如有效期足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CA,则只需办理投标服务包,完成投标服务包的购买可即时进入在线投标界面完成报名。③满足上述条件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用户手册-在线投标用户操作手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871-68509046。 2、磋商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平台进行审核:(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注:若文件费需要开具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 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 4、缴费成功后,即可在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在开标会上未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网络远程在线解密,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注:(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云采招阳专业第三方招采服务平台响应文件编制说明办理流程”,技术支持电话:0871-68509046。 (2)成交磋商申请人须提供1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及电子文档一份(形式:U盘,PDF或word格式,应包括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办理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4.逾期在网络上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本磋商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磋商申请人到开标现场),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网络电子签名确认,在线开标视频详见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手册-投标在线开标操作视频”。 五.磋商信息发布媒体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第三方投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财通岔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建投大厦 A 区 10 楼 联 系 人:蒋朋橙 联系电话:151985492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计工 电 话:0871-65630677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