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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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已由普洱市水务局普水农水[2013]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配套、县级财政配套、收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已由普洱市水务局普水农水[2013]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配套、县级财政配套、收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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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已由普洱市水务局普水农水[2013]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配套、 县级财政配套、收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重点县宁洱县2013年建设项目

2.2 项目业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局

2.3 建设地点:宁洱县同心乡

2.4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范围涉及同心乡,项目区灌溉面积2.335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42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91万亩。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下述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同标段需为不同项目经理。                   

第一标段:芹菜塘水库灌区施工标(PE-NESL-ZB-01),计划投资约563.39万元,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大摆田大沟灌区、杨家村灌区施工标(PE-NESL-ZB-02),计划投资约424.97万元,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三标段:株栗河灌区施工标(PE-NESL-ZB-03),计划投资约380.1万元,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四标段:中寨水库灌区(主干渠4km右支渠3km)(PE-NESL-ZB-04)计划投资约440万元,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标段:中寨水库灌区(左支渠7km)(PE-NESL-ZB-05)计划投资约450万元,标段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计划投资:约2300万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 (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险证明);(7)其它要求:属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至11:30 分,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城大道31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3条款所要求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⑵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⑶营业执照副本;⑷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01月15日08:00始至10:00时止;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市住建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润宇网》上公示。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四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邢仕勇            联系电话:1898839294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实力郡城小区1幢A区2号商铺

联 系 人:  施荟萍    15096612425            江燕萍    18988171856

   传    真:  0871-65875220     

    电子邮箱:   1099049614@qq.com               429799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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