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天生桥水库工程投资人(含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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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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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凤庆县天生桥水库工程已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水务局《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天生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复【2016】7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含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生桥水库位于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南侧的大岩洞中游,西密村附近,距新华乡约23km,距凤庆县城135km。工程任务为解决项目区4177人和3705头大牲畜、10757头小牲畜的饮水困难,解决4550亩农田灌溉用水。总库容135.06万m3,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组成,主要枢纽包括大坝、导流输水洞、溢洪道三部分。隧洞布置于左坝肩,溢洪道为侧堰式溢洪道,布置于左岸坝肩。粘土心墙堆石坝型。坝顶高程2312.6m,最大坝高66.5m,坝顶宽5m。输水主干管总长约1.99km,设计流量0.23m3/s,加大流量0.30m3/s。瓦屋村输水干管总长约2.55km,设计流量0.15m3/s,加大流量0.20m3/s。西密村输水干管长约6.15km,设计流量0.08m3/s,加大流量0.10m3/s。

2.2 招标范围:(1)组建项目建设运营公司;(2)部分建设资金的出资、融资;(3)项目总投资控制;(4)工程建设、管理;(5)项目建成后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6)特许经营期满后的项目移交。中标社会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可不再单独招标,由其直接承担相应工作。

2.3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1)建设期约2.5年,从本项目PPP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运营期不低于10年,起始时间从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若本项目工程完工后60天内未完成竣工验收,则项目完工后第61天视为运营期的起始时间。

2.4 PPP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特许经营时间15年,由凤庆县水务局与选定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运营公司,政府方与项目运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同》,授予项目运营公司独家的PPP合同,由项目运营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政府根据经营预期情况、政策发展目标和社会公共目标,就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对项目运营公司进行特许,避免同业竞争,同时定期对项目运营公司开展绩效评价。

2.5 PPP模式投融资结构:(1)、总投资及构成:本项目估算投资金额为12953.45万元,本项目有国家级及省级补助拨款,补助拨款资金作为政府对项目运营公司股权出资及对项目运营公司的股权提前回购使用。

(2)、项目运营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政府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运营公司,项目运营公司股权出资为2590.65万元,其中,政府出资占股权投资比例的49%,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权投资比例的51%。

(3)、融资结构:项目资金缺口部分由项目运营公司自行解决。

2.6 其他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申请人为中国境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设期)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建设期)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6)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云南省水利行业从业备案证》。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为两家,且不接受具有相同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若为联合体,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期限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2日,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资质证书、⑸安全生产许可证、⑹组织机构证书(若三证合一后则不需提供)、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⑼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行业从业备案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建林

联系电话:0883-42111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喻喻

电  话:0883-8880614

传  真:0883-88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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