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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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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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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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交易编号:LPCG[2017]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经由兰坪县财政局批准【2017022】号审批表予以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各医疗机构指定交货地点。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对年度内项目业主下辖的多家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较多的医用耗材下述医疗机构:

序号

医院名称

地址

1

兰坪县人民医院

兰坪县城怒江路87

2

兰坪县中医医院

兰坪县滨江路187

3

兰坪县妇幼保健院

兰坪县城团结路12

4

通甸镇中心卫生院

兰坪县通甸镇通甸街

5

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兰坪县营盘镇营盘街

6

中排乡中心卫生院

兰坪县中排乡中排街12

7

金顶镇卫生院

兰坪县金顶镇文兴社区环城小区53

8

河西乡卫生院

兰坪县河西乡河西街15

9

兔峨乡卫生院

兰坪县兔峨乡兔峨街92

10

啦井镇卫生院

兰坪县啦井镇啦井街

11

石登乡卫生院

兰坪县石登乡石登街15

 

2.3交货期:共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采购预算:350万元。

2.5招标范围:2017年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辖多家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较多的医用耗材配送及供应。具体品种详见2017年兰坪县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目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具有合法、可靠的医用耗材来源;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能力;

3.3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3.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需提供生产厂家针或总代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7如为二级代理商还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清晰完整的委托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授权书;

3.5能够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31日至20173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人民路12-1号)报名。

5.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者恕不接受报名: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家的,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31日至20173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人民路12-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3     220900。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   号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8.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天下午17:00时前一次性汇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为准。

8.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或者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

8.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

 

8.5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CG[2017]005),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6中标候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8.7未按相关要求存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县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8.8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

账号:2513 0416 0902 6484 6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用耗材采购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施工

电话:13988606220

 

招标代理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国富现代城茉莉苑52401

    编:650106                        人:李小姐

    话:13987122213    0871-65099651      真:0871-65099651

电子邮箱:921238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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