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内部监控前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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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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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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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弥勒市公安局内部监控前端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7)HH-7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交货地点:弥勒市公安局

1.2采购项目内容:半球机32台,筒形机2台,电源适配器34套,拾音器15台,硬盘5块,网线600米,电源线300米,PVC管60根,辅材1套。

1.3采购预算:¥68326.00元

  1.4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工

1.5 质量要求:符合GB/T 28181-2011 标准要求,并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1.6质保期: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在云南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

3.3半球机和筒形机须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3.4内部监控前端需无缝接入公安局有存储及管理平台,保证公安实战业务应用不缺失,厂商出具无缝接入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结果)。

   3.5.1 供应商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谈判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516日至20175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4.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⑵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请出示营业执照)。(6)厂家的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上证件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响应文件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王宏波

电  话:134089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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