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溯源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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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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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溯源系统)已由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7)HH-158号,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谈判内容:(1)完成弥勒市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的调查与报告。结合弥勒市特色农特产品的产地,以及销售企业的状况,整理弥勒市农产品上市时间、产品质量、销售渠道、品牌状况等出具调查报告。

(2)制定弥勒市主要电商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标准。基于弥勒市农产品的产业特性,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如产品规格标准、产品分级标准、产品检测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其中主要包括产品品质要求、包装规格、包装要求、贮藏要求、运输要求等。

(3)加强政府监管。产品的生产、供应、流通环节已经成为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通过弥勒市农产品溯源监管项目开发建设,来促进监管部门全面监管体系的建设工作,并借此完善日常信息核查监管、预警机制与危机处置机制,增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能力和标准制度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对问题产品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提高对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实现对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追究,有效预防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实现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的网络化监管,提升监管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府部门在产品监管方面的效率,进一步强化明确相关责任提升政府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公信力。

(4)规范行业管理。基于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构建的弥勒市农产品溯源监管项目,可以帮助企业全面实现弥勒市产品可追溯化与全市农业投入品的全程监管,可根据弥勒市产品类别分别进行产品质量的精准溯源监管,实现对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不同流程的产品进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全流程管控。

(5)通过平台的具体应用,可以帮助企业规范追溯流程,明确质量管控关键点,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促使企业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实现农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使生产企业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从事生产,将产品的质量安全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上;对于可能出现问题的产品能够及早预警,防患于未然,对于问题产品,能够准确、及时地召回问题产品。同时可将质量安全与品质管控责任落实到人,有效保障产品品质。

(6)严格质量追溯。建立弥勒市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包括对市场上流通的各类投入品的质量追溯管理,以及对弥勒市各类产品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的质量追溯管理。一方面从源头上严格把控投入品的产品质量,做到源头可追溯;另一方面,对市场流通的本市内的产品建立生产加工全流程的质量追溯管理,从生产加工各个流程规范市内各个企业的质量管理,做到去向可追查。

(7)提升消费保障。建立弥勒市产品追溯与监管体系,将产品生产、检测、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记录储存,为政府监管和消费者溯源查询提供信息支撑,有利于克服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乃至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面可靠的质量信息,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消费信心,提高产品品牌的公信力。

(8)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建设。构建弥勒市电商农产品质量保障综合服务云平台,主要包含公共查询中心、企业全流程追溯营销管理系统、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重要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产品追溯大数据系统、溯源标识管理系统、第三方品控监管系统。

(9)硬件要求:气象环境监控一体机、终端溯源查询一体机、大数据监控屏、二维码标签200万个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1.5.计划投资:997600.00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运营服务期:两年。

1.8质保期:运营服务期满后质保一年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具有营业执照;

2.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或中标后在本地成立实体公司);

2.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8:00--11:30至下午15: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1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谈判不允许联合投标。

7.谈判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2017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凭有效证明到达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候参加谈判。

8.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2017年9月15日14:30分前,递交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云南润宇网》(www.ynryw.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供应商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采 购 人: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新计生局旁`````````

联系人:高叶翠

联系电话:13529492027

传真:0873-618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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