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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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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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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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2.2 资金来源:部队自有、已到位。

2.3 采购内容:确定一家能够及时供应各类副食品的供应商,签订1年合同。

2.4 供货期:1年。

2.5 质保期:1年。

2.6 供货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

3. 投标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具有类似的供货经验(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等)。

3.4在弥勒市有常驻机构,能在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

3.5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等)等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云南润宇网》(www.ynryw.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席翠丽

电  话:15126308730

传  真:0873-618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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