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县幸福镇邦洪村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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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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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云县幸福镇邦洪村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云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承包方。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7年云县幸福镇邦洪村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7万亩,项目区选址在幸福镇邦洪村(行政村),邦洪村位于幸福镇西南边,距县城65公里,距镇政府所在地18 公里。涉及1个乡镇(幸福镇),1个村民委员会(邦洪村),16个村民小组,项目建成后,将惠及项目区1001户农户,共4094人。

2.2 项目名称:2017年云县幸福镇邦洪村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编号:YXCZ2017-GBZNT-SG-01)

2.3 采购范围:水利措施:新建拦河取水坝1座,坝长7米,坝高2.5米,坝宽7米;衬砌三面光渠道1条,总长2.96千米;新建渠系建筑物18座(盖板涵2座,人行盖板12座,挡土墙2座,分水闸2座)。田间道路措施:改造田间道路2条,全长1.702千米,其中:1#路全长0.572千米,砂石路面宽3.5米;2#路全长1.13千米,砂石路面宽3.5米。

2.4采购项目预算:197.55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2.6工期:6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各投标人应出具有效证明。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附合同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此招标项目为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与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20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本工程需现场及网上报名均成功才认可,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现场报名之后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2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光盘:1份,光盘(格式为:*.BTBJ)),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15:00时,纸质文件及光盘递交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号。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下午17:00 时以前。

(二)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户    名: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县支行云兴街分理处

账    号:24172201040004364

联 系 人:李映萍

电    话:0883-3227938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临沧市云县云州新区云县财政局

联系人:张贵新

联系电话:0883-321209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银河大道实力郡城10栋1号商铺

联系人:李杨志  陆一娇 

电  话:13577038917、15912599580

电子邮箱:44926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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