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鲁甸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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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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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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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鲁甸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资金及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棚户区改造总户数2000户,其中:柳树闸片区拆迁改造1296户,崇文片区拆迁改造704户;改造总占地309.73亩,其中:柳树闸片区改造占地195.81亩,崇文片区改造占地113.92亩;改造总面积226185平方米,其中:柳树闸片区改造144644平方米,崇文片区改造8154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本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概念规划、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养护、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

2.2.2标段划分描述:

1)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2)内容:以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和技术服务。具体为:

①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内建筑工程、道路、景观绿化设计等;

②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③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建筑工程、道路、景观设施及绿化等。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7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其中:设计周期:小区方案设计20日内提交,小区方案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20日(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7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EPC设计负责人、EPC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委派的EPC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一级,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2)投标人拟委派的EPC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EPC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中标后如发现工程已竣工但未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撤出手续的视为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4)提供EPC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内附近一年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的缴费证明;

注:①EPC设计负责人、EPC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EPC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③施工设计图纸审批通过后,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和补充资料。也可以由跟踪审计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做为支付工程款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一家设计单位及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须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3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gov.cn/Pages_8_10907.aspx)。

3.6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6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2617

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

备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进行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报名: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02日09:00时至2018年01月08日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2日下午 14至30时止;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由此带来的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鲁甸县世纪大道67

邮  编:657100

联系人:马永志

电  话:136087092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实力郡城小区10-1号商铺

邮  编:650231

联系人:陆工  杨工

电  话:0871-65620677、0871-65630677

传  真:0871-62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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