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区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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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4-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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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城区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城区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投标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8】13(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祥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委托代建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祥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并经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对雄宝路(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阳光大道(雄宝路至瑞东路)、彝海北路(雄宝路至瑞东路)、彝海东路(阳光大道至龙潭路)、彝海南路(雄宝路至东升路)、广平路(阳光大道至瑞东路)、鹿城东路(桃园湖至瑞东桥)、瑞东路(瑞东桥至广平路)、瑞东路(阳光大道至彝海北路)、团结路(威楚大道至中大街)、龙泉路、体育馆周围、320国道(东升路至广通岔路口)等路段进行1500柱路灯改造安装。总投资4954.46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作为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为本单位社会保险在保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为本单位社会保险在保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

财务要求:20142016(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城市照明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城市照明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办理;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和失信被执行记录(检查机关、法院查询)(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未拖欠过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需分别提供拟投标项目所在地及工商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相关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企业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及承诺:执行《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及《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5、廉洁自律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5.2.1.1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楚雄支行

帐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41 006 010 400 061 93

联系电话:0878—315553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保证金收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据保证金收据,未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2.1.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必须是报名截止时间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5.2.1.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出具时间必须是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保证保险原件、保险单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险费汇款单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5.2.2本项目须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为有效,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1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5.2.2.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7:00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年检合格)、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6)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证明材料;(9)报名需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上述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若查询社保证明非本单位人员的视同挂靠,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必须确保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时间:2018年05月16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秀苑路1号)。

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要求:应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祥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工业集中区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钱忠明

联 系 人:

李杨志、陆一娇

电    话:

13301421696

电    话:

13577038917、15912599580

传    真:

 

传    真:

0871-65214525、65183658

电子邮件:

2862568792@qq.com

电子邮件:

4492697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3024896

2018 年 04 月 25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作为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兼备拒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为本单位社会保险在保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为本单位社会保险在保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质量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劳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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