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鲁甸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资金及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鲁甸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本项目棚户区改造总户数2000户,其中:柳树闸片区拆迁改造1296户,崇文片区拆迁改造704户;改造总占地309.73亩,其中:柳树闸片区改造占地195.81亩,崇文片区改造占地113.92亩;改造总面积226185平方米,其中:柳树闸片区改造144644平方米,崇文片区改造81541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昭通市鲁甸县文屏镇
2.3项目估算暂定总投资:60000.00 万元 。
2.4建设规模: 2266485m2。
2.5招标范围:昭通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鲁甸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工程保修期满后为止。
2.7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和提供入滇登记证。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至2016年度或2015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5年内应完成过至少1项总投资5亿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个及以上总投资4亿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1)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合理配备各专业人员及人员组织结构搭配,且各专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该项目因环保、水保例入监控范围,拟派的部分专业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绿色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省外企业: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或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证。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3.8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9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1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专户
开户行: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7400012533488012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备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 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昭通市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1-2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属本单位员工,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和社保卡);
③“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检查机构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⑥总监注册证(原件);
⑦业绩(原件);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报名: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5月07日09:00时至2018年05月11日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25日上午09至00时止;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昭通市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1-2楼)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由此带来的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 、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润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鲁甸县世纪大道67号
邮 编:657100
联系人:马永志
电 话:13608709202
邮 箱:219220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
邮 编:650231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1-65620677、0871-65630677
传 真:0871-6214525
网 址:www.ynrywc.com
邮 箱:ynryzb@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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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为确保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的顺利实施,拟选聘专业检测机构编制项目检测报告。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组织公开竞争性比选,竭诚欢迎具备相关条件和履约能力的竞标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比选内容及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云润招(2026)-ZFCG-003 2.3项目招标控制价:小写:¥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4比选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5最终选定服务单位家数:1家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机构。 2.6服务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7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9服务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或按照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简称旧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注:资质有效期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号)、《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如资质证书已过期,则投标人应提供资质延期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的判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具有建设工程检测类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企业信誉要求:(1)信誉状况良好,2022年至今无因比选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比选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4)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上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线下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线上报名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799466926@qq.com。 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申请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6年02 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比选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比选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比选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319室。 联系人:白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78694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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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LJJQDJD-DTGZ 二、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天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光路海源财富中心1栋12楼 成交价:¥4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 工期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从合同签订至施工完毕,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根据采购人经营要求分3次进行供货和安装。新电梯到达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开展安装工作,每台电梯安装时间(含旧电梯的拆除)不超过30天。 服务承诺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国内合资一线品牌。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杰(组长)、李真君、陶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本再受理。在此,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90号 联系人:佘定洪 联系电话: 13988887238 0888—3033999—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工 电 话:0871-6563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