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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国际商贸服务区围网配套监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合作区国际商贸服务区围网配套监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合作区国际商贸服务区围网配套监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 2.3项目投资:约6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691.79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建安工程费用为4691.7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为满足封关运营人员、车辆基本通关查验所需配置的海关、边检、公安、管委会相关的监管设施设备及配套运行系统、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 2.6服务内容:为辅助投资决策与风险把控,降低投资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与成本控制,拟选聘一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托的施工图预算审核,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7服务周期: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2.8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比选不划分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本单位一致,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比选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线下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线上报名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799466926@qq.com。 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申请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319室 联系人:白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78694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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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采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1693-YNRY-0029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240元。 最高限价:911240元 。 采购需求:为了加强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护国市场监管所、华山市场监管所、大观市场监管所、龙翔市场监管所、丰宁市场监管所、红云市场监管所、莲华市场监管所、普吉市场监管所、黑林铺市场监管所的食堂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施。人员约270人,提供2025年度早餐、中餐所需的食材及配送;具体内容和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证明材料任意提供一项即可):①可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或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也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④也可提供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或提供相应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技术支持:供应商若对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咨询或者拨打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帮助。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gdxz13.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4.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地点为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07 月 29 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地点为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开标方式: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gdxz13.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98号 联系方式: 陆老师 0871-63219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C座17栋27楼 联系方式:代工 183880072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话:1838800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