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十标段(新建管理房)施工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动态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0-01-08 15:46
  • 访问量:34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十标段(新建管理房)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大水防﹝2017﹞175号文(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

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十标段(新建管理房)施工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十标段(新建管理房)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大水防﹝2017﹞175号文(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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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十标段(新建管理房)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大水防﹝2017﹞175号文(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洱源县牛街乡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拆除原址建筑,新建管理房及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拆除原址建筑,新建管理房及附属工程(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年检结论为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两件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两件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无违规记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进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在“省、市(州)、县(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四库一平台”或其它免费开放的权威网站上可查询并提供清晰可辨的查询截图。

(5)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

(6)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单位(公司)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相关记录;

(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实行压证施工制度。(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2(1)现场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窗口;

(2)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个代理人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5.2.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8)省外企业需提供《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材料》

(9)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注:(1)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套(上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2.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发售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发售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窗口

发售方式:网上报名的投标企业在招标代理确认缴纳文件费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报名的在上述时间、地点持报名回执单购买招标文件。

5.2.5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该项目要求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2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会议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锁到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2月4日9:30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及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17号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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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尚工

电    话:

13577279833

电    话:

1376922622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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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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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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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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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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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洱源县水务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2-512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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