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因存在需求条件和市场供应的限制而无法实施公开招标,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情形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1.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4.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5.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适用范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主要差异
1. 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2. 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 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公开招标如果需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若所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足15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 评审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 评审侧重不同
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和竞争性谈判最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
竞争性磋商最主要考虑的则是“综合指标”。在磋商中,供应商可以更明确的理解采购需求,而在最终报价中,采取的也是综合打分的方式,这同样也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一个判断。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
祥云县金家小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及马鞍山箐等6条山洪沟防洪治理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人 祥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 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工13577856633 工程名称 祥云县金家小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及马鞍山箐等6条山洪沟防洪治理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勘察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2日08时30分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5日 工程控制价 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用下浮 (10%—20%) 投标人数量 3 家 拟中标人 云南凌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丙级 中标价(万元) 初步设计批 复勘察设计费 用下浮13.80% 工期 按招标文 件要求执 行 中标人代码(组织机 构代码/信用代码) 9153042256881455XD 质量目标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业绩情况 良好 项目经理 何敞禄 资质等级 注册土木工 程师(水利 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 0008215 该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凌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 浮率) 13.80%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荣大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 浮率) 14.60%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 浮率) 11.58% 被否决投标的否决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 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招标人:(公章) 2024年3月22日 行政监督部门: 样云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72-3121835
-
长安项目部露天转地下工程2024年劳务分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长安项目部露天转地下工程2024年劳务分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贵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安项目部露天转地下工程2024年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2.2采购人: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控制价:总价不超过15372412.61元,单价不超过限价。 2.5采购范围:露天转地下工程的采掘、支护、出运矿、中深孔施工、辅助用工、排土场及零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整改、应急处理、文明生产和系统维护中的计日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暂定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2.7项目地点:云南省金平县铜厂乡长安金矿。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要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机构; 3.2具备有效的建筑劳务资质证书; 3.3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提供2020-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财务系统导出的近一年能够反应供应商真实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利润情况等财务数据的表格加盖公章; 3.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黑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王挺15808840865)确认参与后通过通讯软件或邮件形式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进行报名:(1)营业执照;(2)建筑劳务资质证书;(3)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dzpt.yndkch.com:9445/)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伏工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福德路1899号云南黄金大厦9楼 联系电话:18287196664 邮箱:ygmgjsgsyyb@163.com 监督部门: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871-68181429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王挺 电话:15808840865 邮箱:1047603857@qq.com 附件: 确认通知 : 你方于 年 月 日在云南黄金采购平台发出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已于 年 月 日在云南黄金采购平台知悉相关资格要求,确认R参与 □不参与竞争性磋商。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指定邮箱: 特此确认,请贵公司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发至指定邮箱为谢!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该确认通知请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显示的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字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047603857@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视为放弃此次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