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0-02-28 10:07
  • 访问量:34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已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水务局以临发改复【2019】67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镇康、耿马两县,主要涉及镇

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已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水务局以临发改复【2019】67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镇康、耿马两县,主要涉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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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已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水务局以临发改复【2019】67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镇康、耿马两县,主要涉及镇康县南伞镇、勐堆乡(铜厂行政村)及耿马孟定镇河外片区,主要工程任务是解决镇康县南伞和耿马县孟定镇河外两片区合计32252人、大牲畜16288头的饮用水困难问题。其中:镇康县片区南伞村、铜厂村、户育村、白岩村、红岩村5个村委会3134户16582人、大牲畜8604头;耿马县片区尖坪村、尖山村、大水井村、色树坝村、山头寨村5个村委会3110户15670人、大牲畜7684头的饮用水困难问题。

连通工程主要建筑物以片区为单元进行分析论证布置,其中:镇康县片区主要建筑物由从中山河水库提水至塘尚水的两级泵站、连接各级泵站的输水管道、各主要水池输水到各主要用水户的管道工程组成。分别为:中山河泵站(装机规模1050kw,设计扬程445m)、塘尚水泵站(装机规模220kw,设计扬程249m)、白岩泵站(装机规模220kw,设计扬程271.2m);提水管线(总长5.246km)、供水主管(长15.460km)、供水支管(长38.117km)、调节水池(新建500m³水池3座、150m³水池2座、50m³水池20座)、塘尚水水厂。供水规模2800m³/d,年供水总量99.04万m³,提水管道设计总流量0.062m³/s。

耿马县片区主要建筑物有从中山河水库输水隧洞出口取水至白岩的两级泵站、连接各级泵站的输水管道、各主要水池输水到各主要用水户的管道工程组成。分别为:引水干管(总长16.481km)、白岩泵站(装机规模1350kw,设计扬程623.9m)、小坝子泵站(装机规模400kw,设计扬程371.3m)、白岩水厂(含镇康县白岩村日供水量3750m³)、提水管线(总长9.496km)、供水管网(总长88.224km)、调节蓄水池(新建500m³水池4座、200m³水池1座、50m³水池23座)等。耿马县片区供水规模3000m³/d,年供水总量106.27万m³,引水管道设计总流量0.085m³/s。工程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ZSH-ZNS-ZHW-LT-CGSG)

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合同编号:ZSH-ZNS-ZHW-LT-JL)

服务内容:为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质量检测服务(合同编号:ZSH-ZNS-ZHW-LT-ZLJC)

服务内容:为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施工提供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第四标段: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编号:ZSH-ZNS-ZHW-LT-GZSJ)

服务内容:完成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的工程部分和财务部分在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咨询及工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第一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含泵站建设内容)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任项目经理(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

备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5)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5年至今)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2)拟任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

第三标段:质量检测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5年至今)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在人员、资金、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质量检测的能力。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检测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

第四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会计师事务所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资格证书。(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建设部全国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 年(2015年至今)内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完成的,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近5 年(2015年至今)内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完成的,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近五年内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引调水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3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第四标段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并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其余三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09:00时至2020年3月11日下午18:00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 5日至2020年3月11日下午18:00分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6.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时在耿马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请各申请人务必参与现场踏勘,车辆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出具参与现场踏勘证明,需将此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现场踏勘时需由公司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证明出席踏勘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光盘(格式为:*.BTBJ)),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09:00时,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开标需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参加开标会议。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同时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2 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均通过“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园路与鑫源路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人:伍仕科

电话:13759305746

邮箱:10480254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郎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肖静、杨喻喻

电  话:0883-8880614

传  真:0883-8880613                           

监督机构:临沧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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