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0-10-21 09:4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鉴于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水务局关于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农经【2020】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河水库为小(1)型水库,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东南向1.5Km的小河上游河段内,距汤丹镇集镇公路里程13Km,距东川主城区公路里程51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208Km。进场公路从水库下游东北向上梨树坪汤丹镇段乡村公路,新修4.5m宽砂石路面进场公路至右坝肩,进场公路长2.9km。小河水库是一座保障集镇生活、农村人蓄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区供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

2.2建设规模: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2060.60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内容:

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拦河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道、供水工程、道路、管理房、水保环保工程、移民安置工程、专业项目改复建工程和临时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等所有项目施工,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施工部分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全部设计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出具详细的设计成果,最终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计成果报告,报告需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四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含决算审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34个月(含勘察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审计完成、移交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标段: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完成,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6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良;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第二标段: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第三标段: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第四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的相关审计、工程造价、财务决算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非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必须包含水利工程)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EPC业绩至少1项;

第二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1亿元及以上水库工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至少1项;

第四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至少1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第一标段: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方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项目设计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岗位资格条件,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相关监理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

(1)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水利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2)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9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③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一标段、第三标段:2020年11月12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第二标段、第四标段:2020年11月13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

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鉴于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水务局关于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农经【2020】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河水库为小(1)型水库,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东南向1.5Km的小河上游河段内,距汤丹镇集镇公路里程13Km,距东川主城区公路里程51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208Km。进场公路从水库下游东北向上梨树坪汤丹镇段乡村公路,新修4.5m宽砂石路面进场公路至右坝肩,进场公路长2.9km。小河水库是一座保障集镇生活、农村人蓄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区供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

2.2建设规模: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2060.60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内容:

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拦河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道、供水工程、道路、管理房、水保环保工程、移民安置工程、专业项目改复建工程和临时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等所有项目施工,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施工部分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全部设计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出具详细的设计成果,最终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计成果报告,报告需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四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含决算审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34个月(含勘察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审计完成、移交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标段: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完成,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6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良;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第二标段: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第三标段: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第四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的相关审计、工程造价、财务决算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非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必须包含水利工程)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EPC业绩至少1项;

第二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1亿元及以上水库工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至少1项;

第四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至少1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第一标段: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方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项目设计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岗位资格条件,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相关监理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

(1)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水利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2)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9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③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一标段、第三标段:2020年11月12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第二标段、第四标段:2020年11月13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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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鉴于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水务局关于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农经【2020】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河水库为小(1)型水库,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东南向1.5Km的小河上游河段内,距汤丹镇集镇公路里程13Km,距东川主城区公路里程51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208Km。进场公路从水库下游东北向上梨树坪汤丹镇段乡村公路,新修4.5m宽砂石路面进场公路至右坝肩,进场公路长2.9km。小河水库是一座保障集镇生活、农村人蓄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工程由枢纽工程和灌区供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

2.2建设规模: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2060.60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东川区汤丹镇石庄村、小河村。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内容:

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拦河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道、供水工程、道路、管理房、水保环保工程、移民安置工程、专业项目改复建工程和临时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等所有项目施工,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施工部分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全部设计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出具详细的设计成果,最终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计成果报告,报告需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第四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所涉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含决算审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34个月(含勘察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审计完成、移交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标段: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完成,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6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良;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第二标段: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第三标段: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第四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的相关审计、工程造价、财务决算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非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必须包含水利工程)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EPC业绩至少1项;

第二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1亿元及以上水库工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至少1项;

第四标段: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至少1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第一标段: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方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水库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提供其本人担任过项目设计负责人职务的证明),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岗位资格条件,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相关监理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

(1)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水利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2)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9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③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一标段、第三标段:2020年11月12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第二标段、第四标段:2020年11月13日0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2种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①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二楼)。②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31号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888023285

邮   箱:88238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杨波、刘莉

电  话:0871-65630677

传  真:0871-65620677

电子邮件:ynryzb@163.com

本项目监督部门:昆明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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