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0-11-09 15:5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磋商公告内容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

1.2.2项目编号:JD-ZYY-SBCG-202004

1.2.3采购内容:





标段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元)




A


1


呼吸机


4








1,320,000




B


2


电子胃镜


1








558,000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3.5交货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09:30时,开标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 yngp.com)及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上发布。

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1.磋商公告内容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

1.2.2项目编号:JD-ZYY-SBCG-202004

1.2.3采购内容:





标段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元)




A


1


呼吸机


4








1,320,000




B


2


电子胃镜


1








558,000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3.5交货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09:30时,开标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 yngp.com)及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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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公告内容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购置呼吸机、电子胃镜设备采购项目

1.2.2项目编号:JD-ZYY-SBCG-202004

1.2.3采购内容: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元)

A

1

呼吸机

4

1,320,000

B

2

电子胃镜

1

558,000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3.5交货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1110日至20201116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1230930时,开标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 yngp.com)及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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