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1-09-23 15:2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BSH100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500JH202100997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分别为:A包(钬激光治疗机)、B包(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C包(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2.预算金额:¥2300000.00元,其中A包:¥800000.00元、B包:¥300000.00元(其中:紫外线光疗仪¥120000.00元;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80000.00元)、C包:¥1200000.00元。

3.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交货期


质保期




A包


钬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月




B包

 


紫外线光疗仪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C包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1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4个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交货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如果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03841962@qq.com)进行信息登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供应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A包:¥15000.00元、B包:¥5000.00元、C包:¥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070(A包)10076469507001000202071(B包)

      10076469507001000202072 (C包)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及包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

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上同时发布。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李文龙0875-21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戈先生1539875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先生

电话:15398756612

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BSH100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500JH202100997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分别为:A包(钬激光治疗机)、B包(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C包(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2.预算金额:¥2300000.00元,其中A包:¥800000.00元、B包:¥300000.00元(其中:紫外线光疗仪¥120000.00元;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80000.00元)、C包:¥1200000.00元。

3.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交货期


质保期




A包


钬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月




B包

 


紫外线光疗仪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C包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1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4个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交货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如果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03841962@qq.com)进行信息登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供应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A包:¥15000.00元、B包:¥5000.00元、C包:¥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070(A包)10076469507001000202071(B包)

      10076469507001000202072 (C包)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及包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

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上同时发布。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李文龙0875-21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戈先生1539875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先生

电话:1539875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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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BSH100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500JH202100997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分别为:A包(钬激光治疗机)、B包(紫外线光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C包(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2.预算金额:¥2300000.00元,其中A包:¥800000.00元、B包:¥300000.00元(其中:紫外线光疗仪¥120000.00元;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80000.00元)、C包:¥1200000.00元。

3.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交货期

质保期

A

钬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月

B

 

紫外线光疗仪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个

C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1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4个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交货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如果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03841962@qq.com)进行信息登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供应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A包:¥15000.00元、B包:¥5000.00元、C包:¥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070(A包)10076469507001000202071(B包)

      10076469507001000202072 (C包)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及包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

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上同时发布。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李文龙0875-21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戈先生1539875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先生

电话:1539875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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