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①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②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③、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④、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①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②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③、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④、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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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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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①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②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③、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④、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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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磋商项目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已批准,采购人为昭通财通岔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昭通市岔河水库工程 2.项目概况:岔河水库坝址位于冷水河中游昭阳区苏甲乡车噜村与永善县伍寨彝族苗族乡伍寨村交界河段上,水库工程总库容为 4946.3 万 m³,设计供水人口 32.5 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3.59 万亩。水库规模属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3.采购内容: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采购预算 (元) A 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咨询 安全生产备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达标建设、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辅导。 580000 B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理汇总、按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文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410000 c 施工期环境监测 施工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按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文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680000 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相关服务工作为止;做好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报批、审定等工作。 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要求,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次采购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磋商:①若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用户认证。②用户认证通过后点击菜单投标服务办理平台投标服务:如没有有效期足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CA,需同时办理CA锁和投标服务包;如有效期足够至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CA,则只需办理投标服务包,完成投标服务包的购买可即时进入在线投标界面完成报名。③满足上述条件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用户手册-在线投标用户操作手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871-68509046。 2、磋商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平台进行审核:(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注:若文件费需要开具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 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 4、缴费成功后,即可在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采招阳第三方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在开标会上未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网络远程在线解密,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注:(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云采招阳专业第三方招采服务平台响应文件编制说明办理流程”,技术支持电话:0871-68509046。 (2)成交磋商申请人须提供1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及电子文档一份(形式:U盘,PDF或word格式,应包括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办理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4.逾期在网络上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本磋商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磋商申请人到开标现场),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网络电子签名确认,在线开标视频详见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手册-投标在线开标操作视频”。 五.磋商信息发布媒体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第三方投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ebidcn.com)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财通岔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建投大厦 A 区 10 楼 联 系 人:蒋朋橙 联系电话:151985492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计工 电 话:0871-65630677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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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NRY-2024-DCQCGL-01 1、询价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与询价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范围: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供货期(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货物质保期: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若供应商“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询价响应将被否决(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 (3)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次询价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询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3日(不含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询价比选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无论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4.3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在询价比选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ryzbywb@163.com,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询价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河路13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117385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08669514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阮工、范工、蒋工 电 话:18587266768、13700613962、15908808474 邮箱:ryzby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