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1-09-28 11:0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①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②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③、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④、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①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②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③、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④、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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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T-2021SBZS-CG。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一名常驻省水利厅人员配合完成合同期限内云南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纳税义务人提出的税费政策、标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建立审批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四是核实缴费信息。根据收集的许可文件,核实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缴费信息,以审批信息台账为基础,对照省级国库历年征收入库情况,建立水土保持费征收台账,明确已缴费单位和应缴未缴单位信息。五是制作缴费通知书,传递给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是开展费源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费源信息通过内部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七是协助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其他事宜。

一名常驻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配合省水利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水土保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接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咨询解答工作。对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权限、程序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问题接受咨询和解答。二是接件工作。辅助对申请单位到水利厅窗口报送的审批申报材料进行权限和形式要件审查。三是制作相关行政许可过程文书工作。四是受理工作。根据签收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及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申请单位或申报人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和暂停(特别程序)操作。五是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对准予许可的、不准予许可及申请退件的报件项目,根据签收的审批相关文书,在审批系统按程序进行相应操作处理及办理。六是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工作。制作《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申请单位委托人前来领取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时请领取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存档。将已办理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本年度《项目审批管理表》并对窗口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档案进行系统归档。七是跟踪督办工作。受理办理环节,对于规定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各项目的受理、暂停、审批办结环节时间及时限,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适时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限时办结,其中,对水利厅窗口已接件并登记录入审批系统但还未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报件,于受理时限到期前2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是否受理。对作出受理决定并按程序处理后转入审批系统“待审批”环节的报件,分别于审批时限到期前10、5、3、1个工作日提醒各承办业务处室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送达环节,对未规定送达时限的行政许可决定及其他相关文书领取件环节,及时通知和提醒项目申请人到水利厅窗口领取。八是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窗口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配合开展综合事务管理,如资料整理、打印资料、收发一般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一些临时性辅助工作。

、针对省水利厅开展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调研、缴费集中执法、历史资料清理等工作,临时性派遣有关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短期辅助服务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2021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不得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水利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联系式方0871-6361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方式:0871-6563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     计工

电话0871-6563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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