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30 14:2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本招标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盐津县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

2.2项目编号:YJX-NZYSGC-CG

2.3招标内容:为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选取股权合作方;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以政企合作模式(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实施;中标后,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投资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是解决牛寨乡牛寨村5946人及大牲畜1470头、小牲畜3166头的人畜供水问题。

2.4、项目实施机构: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股权合作方、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2.5项目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运营、建设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到期后,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另行协商延期事宜)。

2.5.1项目总投资

项目动态总投资暂定为1804.85万元,由投资人负责筹集。

2.5.2股权结构

(1)投资人持股77%;盐津县政府授权主体持股23%,投资人须以货币方式出资。

(2)其他要求

1)投资人应自行岀资,不得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投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2.5.3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并收取水费;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相应收费权,通过售水(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农村饮用水、灌溉用水等形式)等合理收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优先满足运营成本、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此后项目收益则由各方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盐津县政府及投资人共同推进水价改革及水费收取。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支持项目公司水费收取。

2.5.6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2.7招标项目执行政府招标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3.2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6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低于1千万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3近2年,提供(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年度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地点:现场获取,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

6.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名 称:盐津县水务局            

地址:盐津县津民路101号

联系人:杨秀康

联系方式:13578020732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0871-65530677

传 真:0871-65214525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本招标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盐津县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

2.2项目编号:YJX-NZYSGC-CG

2.3招标内容:为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选取股权合作方;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以政企合作模式(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实施;中标后,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投资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是解决牛寨乡牛寨村5946人及大牲畜1470头、小牲畜3166头的人畜供水问题。

2.4、项目实施机构: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股权合作方、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2.5项目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运营、建设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到期后,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另行协商延期事宜)。

2.5.1项目总投资

项目动态总投资暂定为1804.85万元,由投资人负责筹集。

2.5.2股权结构

(1)投资人持股77%;盐津县政府授权主体持股23%,投资人须以货币方式出资。

(2)其他要求

1)投资人应自行岀资,不得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投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2.5.3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并收取水费;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相应收费权,通过售水(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农村饮用水、灌溉用水等形式)等合理收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优先满足运营成本、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此后项目收益则由各方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盐津县政府及投资人共同推进水价改革及水费收取。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支持项目公司水费收取。

2.5.6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2.7招标项目执行政府招标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3.2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6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低于1千万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3近2年,提供(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年度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地点:现场获取,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

6.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名 称:盐津县水务局            

地址:盐津县津民路101号

联系人:杨秀康

联系方式:13578020732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0871-65530677

传 真:0871-65214525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 分类:招标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30 14:21
  • 访问量:0
详情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本招标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盐津县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投资人

2.2项目编号:YJX-NZYSGC-CG

2.3招标内容:为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选取股权合作方;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以政企合作模式(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实施;中标后,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投资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盐津县牛寨乡牛寨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是解决牛寨乡牛寨村5946人及大牲畜1470头、小牲畜3166头的人畜供水问题。

2.4、项目实施机构: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股权合作方、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2.5项目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运营、建设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到期后,各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另行协商延期事宜)。

2.5.1项目总投资

项目动态总投资暂定为1804.85万元,由投资人负责筹集。

2.5.2股权结构

1)投资人持股77%;盐津县政府授权主体持股23%,投资人须以货币方式出资。

2)其他要求

1)投资人应自行岀资,不得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投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2.5.3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并收取水费;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相应收费权,通过售水(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农村饮用水、灌溉用水等形式)等合理收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优先满足运营成本、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此后项目收益则由各方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盐津县政府及投资人共同推进水价改革及水费收取。运营期间,项目公司通过水费应收尽收来支付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及项目运营成本。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支持项目公司水费收取。

2.5.6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2.7招标项目执行政府招标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3.2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6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低于1千万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32年,提供(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年度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11 2021年1015,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地点:现场获取,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050930分。

6.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01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称:盐津县水务局            

地址:盐津县津民路101号

联系人:杨秀康

联系方式:13578020732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计叶坤

 话:0871-65530677

 真:0871-65214525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滇ICP备10201232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昆明SEO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