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盐发改地区[202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盐津县水务局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名称: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昭通市盐津县境内。
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
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42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库,坝塘、新建水厂;新建输水管;新建配水管;新建/维修水池;总投资估算11000万元。
4、项目实施机构: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盐津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监督项目的实施等各项工作。
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60个月;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期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保修阶段止;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质量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的所有合同项目完工资料整理和移交、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完成为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期:自施工进场至工程验收移交资料归档为止。
二、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
1.1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政企合作投建联合模式(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本项目的股权结构为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占20%,中标人占80%;股权投资合作期限:长期;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不包含建设期);确定中标人后,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法人机构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运营;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动态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筹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分批投入。
1.2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施工监理;
1.3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质量检测;
1.4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
1、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政企合作投建联合模式(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
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责任。
1.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1.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占股比例最大的投资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1.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的能力。
1.5.2负责人资格要求:
1.5.2.1投标人至少应配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
1.5.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及以上),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且具备一个类似规模业绩。
1.5.2.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5.3.投融资资格要求
1.5.3.1 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投融资的资源,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2个月内)或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提供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近五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在建或已完工均可)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2个业绩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2、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有效期内丙级)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质量检测: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金属结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质量检测任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工程师职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昭通市盐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和信誉条件。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均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但鉴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改革后,新通过考试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的本单位人员,暂时因国家层面原因不能注册,视为有效人员,但必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真实有效,并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不足四个月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2018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1 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上午9时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施工单位提供)。
7.2 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7.3同一家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资质符合以上四个项目的资质要求的,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9:00时至2021年10月29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5日 9:30 时止。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要求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2.投标人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
八、特别说明
1.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招标人:盐津县水务局
地 址:盐津县津民路10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0-663603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0871-65630677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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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三次)询价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NRY-2024-DCQCGL-01 1、询价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与询价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项目(三次) 2.2采购范围: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车配件及润滑油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供货期(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货物质保期: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若供应商“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询价响应将被否决(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 (3)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次询价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询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8日(不含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询价比选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无论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4.3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在询价比选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ryzbywb@163.com,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询价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滇池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河路13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117385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08669514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阮工、范工、蒋工 电 话:18587266768、13700613962、15908808474 邮箱:ryzby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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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镇雄县陇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镇雄县陇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镇雄县水务局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镇雄县陇东小流域实施方案的变更批复》镇水务复〔2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云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镇雄县陇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位于镇雄县母享镇;具体建设规模为:陇东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2.18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4.61km2,治理面积为14.34km2,治理程度98.2%,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35.30hm2、保土耕作849.61hm2、封育治理549.05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机耕道路1.18km,道路排水沟1.18km,砼涵管40m,沉砂井4口,会车平台5处,文化休闲广场1座,溪沟整治580m,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 2.2 招标范围:云南省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镇雄县陇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规模:概算总投资:646.33万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提供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2020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间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 其他要求: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的查询方式为:申请查询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ztxysc@126.com,申请查询。参与工程领域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向ztxysc@126.com 邮箱发送查询申请,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至各投标企业递交查询申请的对应邮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23时59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 开标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开标结果无须签名确认。 6.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条)。 7.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雄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昭通市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中山路56号 联系人:朱应贞 联系电话:134088570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计叶坤、路朝阳 电 话:0871-65630677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