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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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已由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资〔2021)174号” 文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溪市水利局备案。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本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提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泵站提水工程。①取水工程:新建泵站进 水前池1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泵站单台机提水流量为 0.37m3/s (内设3台水泵);②泵站提水工程:新建提水主 管道1条,总长度4952m;新建分水房2座,新建出水池1 座;提水泵站设计流量1.09m3/s,设计扬程56m;新建泵站 建筑面积为268.8m2。进厂道路宽3.5m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156.36万元。

2.3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含所需专题)以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原则,含报审、修改、出稿等,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设计报告的批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招标范围:按最终审计的施工设计图纸建施、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内道路、管道、建筑、机械安装、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招标人有关部门等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经招标人、监理、中标人三方签证认可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为准)。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安装及管理。

4、施工及项目管理部分: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及管理全面负责。

2.4 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盘溪。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18)等要求,并通过审图;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7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仅作为评分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排涝灌溉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4)其他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专职质量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资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至今)承担过1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类似业绩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双方均可提供)。

3、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附二维码,清晰可扫描)。

3.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各方均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应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进行网上报名,步骤: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成功者,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现金或手机支付或联系代理机构远程支付。

6、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任何投标单位选择一个人代表参加项目投标活动,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因未按照此规定执行被拒绝入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早上09时00分。

6.3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踏看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看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市水利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2025388

投诉举报专用邮箱:ysz2025388@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速诚

电    话:1838778983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8808770113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已由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资〔2021)174号” 文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溪市水利局备案。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本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提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泵站提水工程。①取水工程:新建泵站进 水前池1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泵站单台机提水流量为 0.37m3/s (内设3台水泵);②泵站提水工程:新建提水主 管道1条,总长度4952m;新建分水房2座,新建出水池1 座;提水泵站设计流量1.09m3/s,设计扬程56m;新建泵站 建筑面积为268.8m2。进厂道路宽3.5m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156.36万元。

2.3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含所需专题)以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原则,含报审、修改、出稿等,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设计报告的批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招标范围:按最终审计的施工设计图纸建施、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内道路、管道、建筑、机械安装、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招标人有关部门等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经招标人、监理、中标人三方签证认可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为准)。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安装及管理。

4、施工及项目管理部分: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及管理全面负责。

2.4 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盘溪。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18)等要求,并通过审图;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7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仅作为评分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排涝灌溉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4)其他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专职质量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资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至今)承担过1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类似业绩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双方均可提供)。

3、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附二维码,清晰可扫描)。

3.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各方均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应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进行网上报名,步骤: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成功者,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现金或手机支付或联系代理机构远程支付。

6、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任何投标单位选择一个人代表参加项目投标活动,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因未按照此规定执行被拒绝入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早上09时00分。

6.3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踏看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看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市水利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2025388

投诉举报专用邮箱:ysz2025388@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速诚

电    话:1838778983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88087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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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已由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资〔2021)174号” 文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溪市水利局备案。招标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本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提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泵站提水工程。①取水工程:新建泵站进 水前池1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泵站单台机提水流量为 0.37m3/s (内设3台水泵);②泵站提水工程:新建提水主 管道1条,总长度4952m;新建分水房2座,新建出水池1 座;提水泵站设计流量1.09m3/s,设计扬程56m;新建泵站 建筑面积为268.8m2。进厂道路宽3.5m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建安工程费约3156.36万元。

2.3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含所需专题)以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原则,含报审、修改、出稿等,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设计报告的批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招标范围:按最终审计的施工设计图纸建施、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内道路、管道、建筑、机械安装、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招标人有关部门等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经招标人、监理、中标人三方签证认可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为准)。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安装及管理。

4、施工及项目管理部分: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及管理全面负责。

2.4 建设地点:玉溪市华宁县盘溪。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18)等要求,并通过审图;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7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仅作为评分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排涝灌溉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4)其他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专职质量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资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至今)承担过1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类似业绩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双方均可提供)。

3、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附二维码,清晰可扫描)。

3.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各方均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成员应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 2021 10 20 日起至 2021 10 26 日进行网上报名,步骤: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成功者,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现金或手机支付或联系代理机构远程支付。

6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任何投标单位选择一个人代表参加项目投标活动,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因未按照此规定执行被拒绝入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5日早上0900分。

6.3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踏看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看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市水利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2025388

投诉举报专用邮箱:ysz2025388@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速诚

电    话:1838778983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88087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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