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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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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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项目概况

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ZYCKQ-20211201。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6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2020年2月13日修订)中第四条:“(四)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的规定,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2〕15号),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初步完成市场基准价调整的基础上,需同步开展市场基准价调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本次采购标为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5.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满足国家、省对调查成果汇交的要求。

5.2服务地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47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89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姜工

电话:15288159136、18313879416

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项目概况

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ZYCKQ-20211201。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6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2020年2月13日修订)中第四条:“(四)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的规定,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2〕15号),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初步完成市场基准价调整的基础上,需同步开展市场基准价调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本次采购标为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5.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满足国家、省对调查成果汇交的要求。

5.2服务地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47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89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姜工

电话:15288159136、1831387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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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29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ZYCKQ-20211201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6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2020年2月13日修订)中第四条:“(四)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的规定,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2〕15号),市场基准价调整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初步完成市场基准价调整的基础上,需同步开展市场基准价调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本次采购标为云南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5.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满足国家、省对调查成果汇交的要求

5.2服务地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6日至2021年12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2914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47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C座(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0871-6589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姜工

电话:15288159136、1831387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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