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2-04-29 11:1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磋商条件

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经盘龙区人民政府第17-4期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的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磋商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

2.2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别为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及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1)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范围为:起点为盘龙江,终点为万华路,全长 420m,对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污水管道、电力排管及交通标线整治提升等。 2)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范围为:结合雨污分流,交叉口交通优化项目确定对北京路与沣源路、霖雨路、康体路、金色大道、人民东路和东风东路6个交叉口范围的路面、交通标线进行整治提升。

2.4项目投资约2387.88万元。规模约46.60万元。

2.5磋商范围: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

(2)设计部分:协助采购人对该项目区域内规划方案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并审核获得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后续服务及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等。

注:采购人保留调整磋商范围或规模的权利,若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或规模发生变化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且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

2.6服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成交后同时开展勘察和初步设计工作,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质量要求:勘察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设计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以设计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1年还未审计,则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磋商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联合体由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3.8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9至2022年05月09日(不含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39053099@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103770451529P

地址: 昆明市王旗营路8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871-6498579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08669514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8587266768

邮箱:1139053099@qq.com

 

监督部门: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1、磋商条件

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经盘龙区人民政府第17-4期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的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磋商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

2.2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别为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及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1)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范围为:起点为盘龙江,终点为万华路,全长 420m,对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污水管道、电力排管及交通标线整治提升等。 2)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范围为:结合雨污分流,交叉口交通优化项目确定对北京路与沣源路、霖雨路、康体路、金色大道、人民东路和东风东路6个交叉口范围的路面、交通标线进行整治提升。

2.4项目投资约2387.88万元。规模约46.60万元。

2.5磋商范围: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

(2)设计部分:协助采购人对该项目区域内规划方案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并审核获得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后续服务及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等。

注:采购人保留调整磋商范围或规模的权利,若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或规模发生变化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且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

2.6服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成交后同时开展勘察和初步设计工作,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质量要求:勘察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设计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以设计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1年还未审计,则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磋商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联合体由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3.8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9至2022年05月09日(不含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39053099@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103770451529P

地址: 昆明市王旗营路8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871-6498579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08669514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8587266768

邮箱:1139053099@qq.com

 

监督部门: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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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条件

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经盘龙区人民政府第17-4期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的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磋商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

2.2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别为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及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1)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道路提升改造范围为:起点为盘龙江,终点为万华路,全长 420m,对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污水管道、电力排管及交通标线整治提升等。 2)北京路道路交叉口提升改造范围为:结合雨污分流,交叉口交通优化项目确定对北京路与沣源路、霖雨路、康体路、金色大道、人民东路和东风东路6个交叉口范围的路面、交通标线进行整治提升。

2.4项目投资约2387.88万元。规模约46.60万元。

2.5磋商范围: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

(2)设计部分:协助采购人对该项目区域内规划方案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并审核获得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后续服务及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等。

注:采购人保留调整磋商范围或规模的权利,若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或规模发生变化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且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

2.6服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成交后同时开展勘察和初步设计工作,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质量要求:勘察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设计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以设计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1年还未审计,则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磋商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联合体由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

3.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3.8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9至2022年05月09日(不含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39053099@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址: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103770451529P

地址: 昆明市王旗营路8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871-64985798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08669514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858726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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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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