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2-05-20 15:5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2022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NRY-LCYC2022-08)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将华叶生态园综合服务用房改造成为具备住宿功能的业务用房(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华叶文化中心展馆一层小会议室改造为服务前台(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对生态园内公司资产部分的安防、消防设施进行适当维修改造,并在计划金额内对其他配套设施及老化损毁区域进行加固修复。本次维修涉及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本项目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具备一定设计及施工能力并按照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完成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设计及施工工作。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3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施工任务完成,工期60天;

2.4施工地点: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委会本村组;

2.5本项目实施计划总金额:285万元,含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费、施工费以及样板房的制作费用和返工费用(上述涉及造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编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

2.6.2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无质量、安全、廉洁事件;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5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6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附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不计入业绩范围(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3投标人信誉: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0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6.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3.6.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3.8.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如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交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证件);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即可);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4号山水家园(水利小区)物管楼2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8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6月13日09:00时,提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内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内外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21622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8880615

邮        箱:631137198@qq.com

日        期:2022年5月20日

2022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2022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NRY-LCYC2022-08)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将华叶生态园综合服务用房改造成为具备住宿功能的业务用房(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华叶文化中心展馆一层小会议室改造为服务前台(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对生态园内公司资产部分的安防、消防设施进行适当维修改造,并在计划金额内对其他配套设施及老化损毁区域进行加固修复。本次维修涉及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本项目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具备一定设计及施工能力并按照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完成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设计及施工工作。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3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施工任务完成,工期60天;

2.4施工地点: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委会本村组;

2.5本项目实施计划总金额:285万元,含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费、施工费以及样板房的制作费用和返工费用(上述涉及造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编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

2.6.2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无质量、安全、廉洁事件;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5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6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附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不计入业绩范围(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3投标人信誉: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0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6.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3.6.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3.8.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如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交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证件);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即可);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4号山水家园(水利小区)物管楼2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8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6月13日09:00时,提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内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内外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21622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8880615

邮        箱:631137198@qq.com

日        期: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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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5-2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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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2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NRY-LCYC2022-08)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将华叶生态园综合服务用房改造成为具备住宿功能的业务用房(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华叶文化中心展馆一层小会议室改造为服务前台(建筑现状图及改造初步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对生态园内公司资产部分的安防、消防设施进行适当维修改造,并在计划金额内对其他配套设施及老化损毁区域进行加固修复。本次维修涉及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本项目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具备一定设计及施工能力并按照房屋建筑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完成华叶生态园改造维修服务项目设计及施工工作。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3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施工任务完成,工期60天;

2.4施工地点: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委会本村组

2.5本项目实施计划总金额:285万元,含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费、施工费以及样板房的制作费用和返工费用(上述涉及造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编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

2.6.2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无质量、安全、廉洁事件;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1.5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6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附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不计入业绩范围(类似项目指总投资不低于18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3投标人信誉: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0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6.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3.6.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3.8.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如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交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证件);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即可);

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联合体投标时提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4号山水家园(水利小区)物管楼2楼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8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6月13日09:00时,提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内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内外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21622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人 电 话:0883-8880615

邮        箱:631137198@qq.com

日        期: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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