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2-08-03 15:0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详细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项目具体需求”)。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9545.26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质保期:不少于3年(含)。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以下政策通知执行: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2法定证明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1.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磋商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太阳能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3.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3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3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持以下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方式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下列材料及邮件中需载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1297988313@qq.com进行登记确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供应商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机场西一路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0941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19659613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详细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项目具体需求”)。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9545.26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质保期:不少于3年(含)。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以下政策通知执行: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2法定证明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1.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磋商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太阳能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3.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3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3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持以下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方式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下列材料及邮件中需载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1297988313@qq.com进行登记确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供应商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机场西一路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0941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1965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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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详细概况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备勤楼太阳能安装工程(二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项目具体需求”)。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9545.26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质保期:不少于3年(含)。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以下政策通知执行: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2法定证明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1.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磋商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太阳能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3.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3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太阳能利用工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0803日至202208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3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持以下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方式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下列材料及邮件中需载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1297988313@qq.com进行登记确认。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5)申请人情况记录卡(表中内容请各供应商填写打印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081614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大唐国际E7幢1105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机场西一路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0941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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