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需求:租用2台37座客车,接送子女上学,每天4次,节假日不用接送;
2.3采购预算价:208800.00元;
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5服务周期:一年;
2.6接送路线:楚溪苑-玉溪市一小-玉溪市四中-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其它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未在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www.plap.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7.1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1.7.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至少1份合同期为半年以上的对公班车服务业绩;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791280428@qq.com邮箱,并联系我方工作人员报名,联系电话:18313109572。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④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可采用电汇或转帐,电汇请汇到以下账户:
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下午15:30分
开户名: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蓝龙潭分社
帐 号:710000406450401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28-17号融天商务中心内院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zt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师
联系电话:18313109572 0871-65620677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邮政编码:653100
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需求:租用2台37座客车,接送子女上学,每天4次,节假日不用接送;
2.3采购预算价:208800.00元;
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5服务周期:一年;
2.6接送路线:楚溪苑-玉溪市一小-玉溪市四中-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其它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未在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www.plap.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7.1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1.7.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至少1份合同期为半年以上的对公班车服务业绩;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791280428@qq.com邮箱,并联系我方工作人员报名,联系电话:18313109572。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④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可采用电汇或转帐,电汇请汇到以下账户:
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下午15:30分
开户名: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蓝龙潭分社
帐 号:710000406450401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28-17号融天商务中心内院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zt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师
联系电话:18313109572 0871-65620677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邮政编码:6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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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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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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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1项目名称:某单位楚溪苑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需求:租用2台37座客车,接送子女上学,每天4次,节假日不用接送;
2.3采购预算价:208800.00元;
2.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5服务周期:一年;
2.6接送路线:楚溪苑-玉溪市一小-玉溪市四中-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其它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未在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www.plap.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7.1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1.7.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至少1份合同期为半年以上的对公班车服务业绩;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791280428@qq.com邮箱,并联系我方工作人员报名,联系电话:18313109572。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④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可采用电汇或转帐,电汇请汇到以下账户:
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下午15:30分
开户名: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蓝龙潭分社
帐 号:7100004064504012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28-17号融天商务中心内院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zt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师
联系电话:18313109572 0871-65620677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邮政编码:6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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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为确保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的顺利实施,拟选聘专业检测机构编制项目检测报告。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组织公开竞争性比选,竭诚欢迎具备相关条件和履约能力的竞标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比选内容及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云润招(2026)-ZFCG-003 2.3项目招标控制价:小写:¥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4比选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5最终选定服务单位家数:1家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机构。 2.6服务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7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9服务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或按照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简称旧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注:资质有效期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号)、《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如资质证书已过期,则投标人应提供资质延期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的判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具有建设工程检测类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企业信誉要求:(1)信誉状况良好,2022年至今无因比选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比选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4)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上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线下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线上报名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799466926@qq.com。 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申请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6年02 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比选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比选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比选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319室。 联系人:白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78694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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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LJJQDJD-DTGZ 二、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天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光路海源财富中心1栋12楼 成交价:¥4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 工期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从合同签订至施工完毕,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根据采购人经营要求分3次进行供货和安装。新电梯到达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开展安装工作,每台电梯安装时间(含旧电梯的拆除)不超过30天。 服务承诺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国内合资一线品牌。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杰(组长)、李真君、陶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本再受理。在此,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90号 联系人:佘定洪 联系电话: 13988887238 0888—3033999—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工 电 话:0871-6563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