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3-06 11:4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4.6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4.6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3-06 11:49
- 访问量:0
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新下寨村大窝子至横山蒿枝坝公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4.6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云南边检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移民后[2023]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2.1.1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7098.69平方米,建设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086.6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设备用房面积约为9012.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变配电(本工程设置变压器共3台,总容量为2*800KVA+1*630KVA=2230KVA,其中:供1、2栋居民、充电桩1*800KVA(#1变);供3、4 栋居民、充电桩用电1*800KVA(#2变);公共、消防用电1*630KVA(#3变)。配置应急发电机1台,地下室配置1台常用功率600KW,备用功率660KW)、消防、电梯、装修(室内、车库、建筑外立面等)等机电及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市政工程管网、道路及铺装、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亿元。最终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以实际为准。 2.1.2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门路。 2.1.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T5131-20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 5210)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包括的内容及临时工程的监理以及委托人指定的与本工程合同相关的其他监理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含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市政管网、变配电及其他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协调招标人、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未包含在施工主合同内的其他工程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监督等并负责从签约后的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结束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及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设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低于4人,项目组成员专业及人数最低需求:须包含相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配备项目组成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或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的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进行填报;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另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项目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及各自收取的监理费用金额,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4)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对3.4条信誉要求补充如下:第(1)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的,代理机构对联合体的各成员均进行查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邮 编: 650100 邮 编: 650032 联 系 人: 汤国亮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0871-64025387 电 话: 195268824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一城三片区(老县城、黄葛槽新区、水田新区,含城乡结合部)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5-G3-01198-YNRY-0037 二、项目名称: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一城三片区(老县城、黄葛槽新区、水田新区,含城乡结合部)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一城三片区(老县城、黄葛槽新区、水田新区,含城乡结合部)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供应商名称:成都新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南丰大道454号1栋1层2号 中标金额(万元):951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9.62 评审报价(万元):9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一城三片区(老县城、黄葛槽新区、水田新区,含城乡结合部)环卫清扫保洁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盐津县“一城三片区(老县城、黄葛槽新区、水田新区,含城乡结合部)环线所有道路常态化清扫、保洁,包含市政道路清人行道、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常态化清扫、公厕保洁保洁、日常保洁、常规冲洗。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签订合同后的服务期内,考核制度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的则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昭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昭通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勤,孙应生,曹新佳,李映昆,高丽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邵庆会,刘旭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由中标人向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金额:8.95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供应商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津县文兴街259号 联系方式:0870-3035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158250732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1582507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