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3-06 11:5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78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78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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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21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牛坑门至大河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78 千米。路面宽度 4.0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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