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4-10 11:2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RYCG-2023-04
2、项目名称: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5、最高限价:¥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6、采购需求:(1)《施甸县绿美城市十年规划》;(2)《施甸县绿美城市申报自评报告》(含其他能够体现绿化美化建设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3)《施甸县绿美社区申报自评报告》;(4)《施甸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台账资料》;(5)《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技术报告影像资料和图集资料》(含绿美社区建设工作图集资料(对应自评报告,展示社区绿化美化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含社区全貌鸟瞰照片和各主要节点现状照片和视频);(6)《施甸县城市公园开发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7、服务期限:1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质量要求: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州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各级审查(审批)及备案。
10、成果提交份数:书面成果报告各6本,电子文档各1套。
11、技术服务地点:施甸县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0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需提供说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3.4 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意期间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6个月公司还没办理社保及未产生税收的须说明情况);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指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3.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授权除外);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响应文件。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故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进行采购,按照采购人本单位内控、财务部门等相关制度执行。
2.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路
联系方式:1398755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588768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8755087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887688755
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RYCG-2023-04
2、项目名称: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5、最高限价:¥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6、采购需求:(1)《施甸县绿美城市十年规划》;(2)《施甸县绿美城市申报自评报告》(含其他能够体现绿化美化建设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3)《施甸县绿美社区申报自评报告》;(4)《施甸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台账资料》;(5)《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技术报告影像资料和图集资料》(含绿美社区建设工作图集资料(对应自评报告,展示社区绿化美化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含社区全貌鸟瞰照片和各主要节点现状照片和视频);(6)《施甸县城市公园开发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7、服务期限:1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质量要求: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州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各级审查(审批)及备案。
10、成果提交份数:书面成果报告各6本,电子文档各1套。
11、技术服务地点:施甸县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0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需提供说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3.4 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意期间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6个月公司还没办理社保及未产生税收的须说明情况);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指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3.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授权除外);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响应文件。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故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进行采购,按照采购人本单位内控、财务部门等相关制度执行。
2.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路
联系方式:1398755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588768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8755087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88768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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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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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RYCG-2023-04
2、项目名称:施甸县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申报资料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5、最高限价:¥59800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6、采购需求:(1)《施甸县绿美城市十年规划》;(2)《施甸县绿美城市申报自评报告》(含其他能够体现绿化美化建设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3)《施甸县绿美社区申报自评报告》;(4)《施甸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台账资料》;(5)《施甸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技术报告影像资料和图集资料》(含绿美社区建设工作图集资料(对应自评报告,展示社区绿化美化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含社区全貌鸟瞰照片和各主要节点现状照片和视频);(6)《施甸县城市公园开发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7、服务期限:1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质量要求: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州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各级审查(审批)及备案。
10、成果提交份数:书面成果报告各6本,电子文档各1套。
11、技术服务地点:施甸县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0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需提供说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3.4 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意期间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6个月公司还没办理社保及未产生税收的须说明情况);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指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3.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授权除外);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响应文件。
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故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进行采购,按照采购人本单位内控、财务部门等相关制度执行。
2.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路
联系方式:1398755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588768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8755087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88768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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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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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 2.2 建设内容: (1)市政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改造DN150~DN500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36.59km,其中DN150管长7.59km、DN200管长3.27km、DN300管长12.86km、DN400管长6.83km、DN500管长6.04km。 (2)小区庭院支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改造范围为盖琅社区、丰乐社区、翠屏社区、龙凤小区(往东到西直街)、湾湾河小区。改造内容为:户表改造5062户,其中改造智能水表5062套、改造DN25—DN100供水支管75.93km。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3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