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5-18 16:4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一、采购条件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委托,拟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省局机关2019年6月至2022年12月、楚雄分局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德宏分局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的会计账目、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及其已发生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和有效,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其目的是为了检查错误,揭发弊端,促使单位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有效促进干部廉洁,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财务管理漏洞,避免出现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经济问题,对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从根本上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3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预算金额:15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内容完成,单个审计项目期限自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提交委托项目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时限须满足委托人要求)后止。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提供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单位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须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 5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2211306876@qq.com邮箱办理磋商文件获取事宜,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2报名需提供下述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 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六、递交响应文件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5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6.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96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38889652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侍师

联系电话:15198891021;0871-65620677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一、采购条件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委托,拟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省局机关2019年6月至2022年12月、楚雄分局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德宏分局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的会计账目、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及其已发生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和有效,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其目的是为了检查错误,揭发弊端,促使单位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有效促进干部廉洁,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财务管理漏洞,避免出现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经济问题,对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从根本上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3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预算金额:15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内容完成,单个审计项目期限自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提交委托项目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时限须满足委托人要求)后止。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提供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单位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须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 5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2211306876@qq.com邮箱办理磋商文件获取事宜,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2报名需提供下述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 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六、递交响应文件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5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6.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96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38889652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侍师

联系电话:15198891021;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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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委托,拟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省局机关20196月至202212月、楚雄分局20208月至202212月、德宏分局20209月至202212月的会计账目、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及其已发生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和有效,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其目的是为了检查错误,揭发弊端,促使单位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有效促进干部廉洁,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财务管理漏洞,避免出现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经济问题,对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从根本上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3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预算金额:15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内容完成,单个审计项目期限自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提交委托项目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时限须满足委托人要求)后止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提供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成立至今的单位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须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519日至2023 5 25  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2211306876@qq.com邮箱办理磋商文件获取事宜,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2报名需提供下述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 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六、递交响应文件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 0531 09 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C272701号)

6.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96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38889652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C272718

联系人:侍师 

联系电话:15198891021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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