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10-07 15:5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1)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2)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3建设地点:施甸县;
2.4计划投资:总投资16859.42万元(其中:一标段:6659.63万元,二标段:6363.54万元,三标段:3936.25万元),建安工程费:12961.06万元(其中:一标段:5195.82万元,二标段:4722.62万元,三标段:3042.62万元)。
2.5计划工期:300天;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地质察报告深度要求达到国家《岩工程察规范》及现行业规范相关要求,并通过专业审图机构图审合格。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的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施工图审图合格;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说明,不提供证明材料)。(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投标施工企业在近三年内从事工程活动中应无不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关人社部门(当地劳动纠察队)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中标必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
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1)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2)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3建设地点:施甸县;
2.4计划投资:总投资16859.42万元(其中:一标段:6659.63万元,二标段:6363.54万元,三标段:3936.25万元),建安工程费:12961.06万元(其中:一标段:5195.82万元,二标段:4722.62万元,三标段:3042.62万元)。
2.5计划工期:300天;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地质察报告深度要求达到国家《岩工程察规范》及现行业规范相关要求,并通过专业审图机构图审合格。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的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施工图审图合格;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说明,不提供证明材料)。(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投标施工企业在近三年内从事工程活动中应无不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关人社部门(当地劳动纠察队)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中标必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10-07 15:57
- 访问量: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1)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2)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涉及施甸县(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乡、摆榔乡)13个乡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覆盖人口近期(2025)298335 人,远期(2035 年)309250 人。其中:新建3座中转站,规模为140t/d的1座;规模为100t/d的2座;及配套建设收集及转运系统。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施甸县城区①张家村、大楼子(二个村庄排水管网管网空白区);②三棵松、上铜厂、下铜厂、乌邑村;③城区内零星区域雨、污水管网新建、修复改造及东沟(中港壹号院--张家村段)清淤填埋及沿岸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约新建改造县城老城区DN200mm~DN800mm排水管道49.85公里,及路面恢复、管网检测、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主要涉及文武片区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建设等。其中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2.54km(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12.45km等。
(1)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3)工程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3建设地点:施甸县;
2.4计划投资:总投资16859.42万元(其中:一标段:6659.63万元,二标段:6363.54万元,三标段:3936.25万元),建安工程费:12961.06万元(其中:一标段:5195.82万元,二标段:4722.62万元,三标段:3042.62万元)。
2.5计划工期:300天;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地质察报告深度要求达到国家《岩工程察规范》及现行业规范相关要求,并通过专业审图机构图审合格。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的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施工图审图合格;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乡垃圾收集及转运项目(一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说明,不提供证明材料)。(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投标施工企业在近三年内从事工程活动中应无不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关人社部门(当地劳动纠察队)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中标必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见,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办事指南、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3)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东侧永观佳苑小区9幢二层208室东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173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887688755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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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6-032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昆勘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阿依村111号 成交金额:1042.95 元/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3.采购需求:根据地质勘查设计,实施4个钻孔钻探作业约2358米。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成钻探工程劳务作业。 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钻孔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地质调查岩心钻探技术规程》(试行)(DD2010-01)、《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启旺、李欢、王树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即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8741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8827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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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