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已由镇发改复[2023]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旧屋基组、铁匠坪组。
2.4估算总投资:9997.4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5亩。包括拖泥坝水库水体环境整治、生态健康步道6公里(1.8米宽片石步道1156米,1.8米宽木栈道及平台约3500平方米,2.3米宽落地步道1580米,2.3米宽架空步道2620米)、群众大舞台9000平方米(群众歌舞演艺场7700平方米及看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1300平方米及看台)、农产品展示展销及电商宣传推广中心1500平方米、乡村科普体验园1100平方米、亲子体验园400平方米、丛林探险露营地2500平方米、水上体验园、公共空间硬化5000平方米、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1335平方米及公共卫生间、游客休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以及必要的绿化、照明、标识标牌、垃圾收集转运、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勘察、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承包。
2.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包活)期两年、成活率100%。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9工期要求:建设责任期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内容为止,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服务周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1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一类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2)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 年至2022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财务状况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5.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5.3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和《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工资支付信用审查对象及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9〕1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9点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5.4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企业提供)。
3.5.5承包人不能将项目整体转包,并不能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分包商垫资施工;在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一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09时至2023年10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人应对所上传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4.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6.2投标人登录“http://ggzy.yn.gov.cn”,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标期间所有变更、澄清及补遗等内容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留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龙腾大道(雄腾广场对面)
联 系 人:李清定
电 话:13887091018
招标代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室
联 系 人:何相伯
电 话:18487628518 0871-65620677
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已由镇发改复[2023]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旧屋基组、铁匠坪组。
2.4估算总投资:9997.4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5亩。包括拖泥坝水库水体环境整治、生态健康步道6公里(1.8米宽片石步道1156米,1.8米宽木栈道及平台约3500平方米,2.3米宽落地步道1580米,2.3米宽架空步道2620米)、群众大舞台9000平方米(群众歌舞演艺场7700平方米及看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1300平方米及看台)、农产品展示展销及电商宣传推广中心1500平方米、乡村科普体验园1100平方米、亲子体验园400平方米、丛林探险露营地2500平方米、水上体验园、公共空间硬化5000平方米、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1335平方米及公共卫生间、游客休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以及必要的绿化、照明、标识标牌、垃圾收集转运、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勘察、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承包。
2.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包活)期两年、成活率100%。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9工期要求:建设责任期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内容为止,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服务周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1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一类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2)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 年至2022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财务状况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5.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5.3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和《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工资支付信用审查对象及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9〕1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9点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5.4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企业提供)。
3.5.5承包人不能将项目整体转包,并不能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分包商垫资施工;在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一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09时至2023年10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人应对所上传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4.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6.2投标人登录“http://ggzy.yn.gov.cn”,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标期间所有变更、澄清及补遗等内容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留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龙腾大道(雄腾广场对面)
联 系 人:李清定
电 话:13887091018
招标代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室
联 系 人:何相伯
电 话:18487628518 0871-65620677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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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已由镇发改复[2023]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村旧屋基组、铁匠坪组。
2.4估算总投资:9997.4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5亩。包括拖泥坝水库水体环境整治、生态健康步道6公里(1.8米宽片石步道1156米,1.8米宽木栈道及平台约3500平方米,2.3米宽落地步道1580米,2.3米宽架空步道2620米)、群众大舞台9000平方米(群众歌舞演艺场7700平方米及看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1300平方米及看台)、农产品展示展销及电商宣传推广中心1500平方米、乡村科普体验园1100平方米、亲子体验园400平方米、丛林探险露营地2500平方米、水上体验园、公共空间硬化5000平方米、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1335平方米及公共卫生间、游客休息区、数字化导视系统以及必要的绿化、照明、标识标牌、垃圾收集转运、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勘察、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承包。
2.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包活)期两年、成活率100%。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9工期要求:建设责任期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内容为止,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服务周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1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一类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2)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 年至2022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财务状况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5.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5.3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和《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工资支付信用审查对象及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9〕1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9点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5.4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企业提供)。
3.5.5承包人不能将项目整体转包,并不能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分包商垫资施工;在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一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09时至2023年10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人应对所上传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4.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6.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6.2投标人登录“http://ggzy.yn.gov.cn”,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标期间所有变更、澄清及补遗等内容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留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龙腾大道(雄腾广场对面)
联 系 人:李清定
电 话:13887091018
招标代理: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室
联 系 人:何相伯
电 话:18487628518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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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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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 2.2 建设内容: (1)市政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改造DN150~DN500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36.59km,其中DN150管长7.59km、DN200管长3.27km、DN300管长12.86km、DN400管长6.83km、DN500管长6.04km。 (2)小区庭院支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改造范围为盖琅社区、丰乐社区、翠屏社区、龙凤小区(往东到西直街)、湾湾河小区。改造内容为:户表改造5062户,其中改造智能水表5062套、改造DN25—DN100供水支管75.93km。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3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