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12-28 09:5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项目概况
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潜在响应申请人应在(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RYCG-2024-01
2.项目名称: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5万元
5.采购需求及要求:
5.1采购需求:为保山市总工会、隆阳区总工会、施甸县总工会、腾冲市总工会、龙陵县总工会、昌宁县总工会、保山产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会联合会进行法律服务。
5.1.1为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提供机关法律顾问服务。
5.1.2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配合有关基层工会开展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专题法律知识教育。
5.1.3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为各级工会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1.4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1.5根据市、县(市、区)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要求,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5.1.6 需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的其他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事宜。
5.2采购要求:
5.2.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
5.2.2对甲方咨询的事项提出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5.2.3对甲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
5.2.4为甲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2.5应甲方要求就有关事项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5.2.6应甲方要求配合开展《宪法》《工会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活动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每单位不少于5次。
5.2.7配合甲方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每年每单位不少于1次。
5.2.8配合甲方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并书面提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每年每单位进企业不少于5户次。
5.2.9乙方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
5.2.10应甲方要求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其中:甲方指定乙方代理仲裁、诉讼的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以内的不另行支付代理费,超过30件的,按《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协商相关费用。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个案代理事务。甲方的个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6.服务要求和服务方式:
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及时、勤勉地履行甲方交托的事项,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2组建服务团队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处理甲方交托的相关法律事项;
6.3遇突发或紧急事务,应甲方要求随时介入处理;
7.服务周期:1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在合同服务期限满还有未完合同履行事项,需履行完成。
8.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等规定及本项目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在类似本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在保山市内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在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在县(市、区)有常驻机构或执业律师团队,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必须为本公司在职执业律师。
3.3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案例。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连续执业8年(含)以上(以执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
3.5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 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3.售价:0元/份
4.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权书(含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91729374@qq.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电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总工会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1808751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9169011252 0871-656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8751939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9169011252
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项目概况
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潜在响应申请人应在(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RYCG-2024-01
2.项目名称: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5万元
5.采购需求及要求:
5.1采购需求:为保山市总工会、隆阳区总工会、施甸县总工会、腾冲市总工会、龙陵县总工会、昌宁县总工会、保山产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会联合会进行法律服务。
5.1.1为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提供机关法律顾问服务。
5.1.2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配合有关基层工会开展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专题法律知识教育。
5.1.3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为各级工会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1.4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1.5根据市、县(市、区)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要求,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5.1.6 需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的其他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事宜。
5.2采购要求:
5.2.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
5.2.2对甲方咨询的事项提出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5.2.3对甲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
5.2.4为甲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2.5应甲方要求就有关事项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5.2.6应甲方要求配合开展《宪法》《工会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活动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每单位不少于5次。
5.2.7配合甲方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每年每单位不少于1次。
5.2.8配合甲方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并书面提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每年每单位进企业不少于5户次。
5.2.9乙方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
5.2.10应甲方要求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其中:甲方指定乙方代理仲裁、诉讼的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以内的不另行支付代理费,超过30件的,按《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协商相关费用。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个案代理事务。甲方的个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6.服务要求和服务方式:
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及时、勤勉地履行甲方交托的事项,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2组建服务团队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处理甲方交托的相关法律事项;
6.3遇突发或紧急事务,应甲方要求随时介入处理;
7.服务周期:1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在合同服务期限满还有未完合同履行事项,需履行完成。
8.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等规定及本项目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在类似本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在保山市内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在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在县(市、区)有常驻机构或执业律师团队,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必须为本公司在职执业律师。
3.3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案例。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连续执业8年(含)以上(以执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
3.5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 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3.售价:0元/份
4.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权书(含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91729374@qq.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电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总工会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1808751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9169011252 0871-656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8751939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9169011252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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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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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潜在响应申请人应在(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RYCG-2024-01
2.项目名称:保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5万元
5.采购需求及要求:
5.1采购需求:为保山市总工会、隆阳区总工会、施甸县总工会、腾冲市总工会、龙陵县总工会、昌宁县总工会、保山产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进行法律服务。
5.1.1为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提供机关法律顾问服务。
5.1.2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配合有关基层工会开展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专题法律知识教育。
5.1.3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为各级工会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1.4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1.5根据市、县(市、区)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要求,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5.1.6 需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的其他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事宜。
5.2采购要求:
5.2.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
5.2.2对甲方咨询的事项提出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5.2.3对甲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
5.2.4为甲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法律监督建议书)、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务支持。
5.2.5应甲方要求就有关事项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5.2.6应甲方要求配合开展《宪法》《工会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云南省工会“一办法六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讲座、现场活动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每单位不少于5次。
5.2.7配合甲方开展工会法律调解组织、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干部的普法培训,每年每单位不少于1次。
5.2.8配合甲方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开展法律体检工作并书面提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每年每单位进企业不少于5户次。
5.2.9乙方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
5.2.10应甲方要求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代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其中:甲方指定乙方代理仲裁、诉讼的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以内的不另行支付代理费,超过30件的,按《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职工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协商相关费用。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个案代理事务。甲方的个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6.服务要求和服务方式:
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及时、勤勉地履行甲方交托的事项,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2组建服务团队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处理甲方交托的相关法律事项;
6.3遇突发或紧急事务,应甲方要求随时介入处理;
7.服务周期:1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在合同服务期限满还有未完合同履行事项,需履行完成。
8.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等规定及本项目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在类似本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在保山市内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在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在县(市、区)有常驻机构或执业律师团队,能同时为3个以上县(市、区),园区提供驻会服务。每月到各服务单位驻会不少于 2 天,必须为本公司在职执业律师。
3.3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案例。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连续执业8年(含)以上(以执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
3.5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 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3.售价:0元/份
4.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权书(含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91729374@qq.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电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隆阳区泰龙建材商场二期七幢B-2-2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云南润宇网、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保山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总工会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1808751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19169011252 0871-656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8751939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91690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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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6-032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昆勘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阿依村111号 成交金额:1042.95 元/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3.采购需求:根据地质勘查设计,实施4个钻孔钻探作业约2358米。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成钻探工程劳务作业。 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钻孔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地质调查岩心钻探技术规程》(试行)(DD2010-01)、《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启旺、李欢、王树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即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8741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8827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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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