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5-03-24 10:0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202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3.预算金额:79.528万元/年。
4.最高限价:79.528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网主用线路租用采购和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采购,以及在网络线路租用和互联网线路接入服务过程中的布放、安装、调测、网络监控、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优化、升级工作和相关配套设备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件划分:本次二次采购共划分为两个包件,详见下表
包件序号
包件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采购限价
包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
包含租赁总站至省厅100兆线路1条;总站至8个边管支队100兆线路8条;总站至15个边检站50兆线路15条;总站至轮训大队、原医院门诊部、警犬基地及临时备用50兆公安网主线线路5条
71.8万元/年
71.8万元/年
包件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包含1条区内网100M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3年);2条区内网10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3年);127条区内网1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1条区内网500M警犬基地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
7.728万元/年
7.728万元/年
6.项目履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包件一: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包件四:合同签订后专线线路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普通互联网线路按照原线路保障服务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计划于2025年8月开通,服务总时间为3年。
9.项目服务期限:满足业务使用需求并经双方验收确认之日起三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信息传输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详细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或所属总公司具有工信部颁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
(2)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包件一: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管理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通信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包件四: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人社部或工信部颁发的互联网技术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供应商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若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包件,前期第二、三、五包件已成交,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四包件,供应商可同时选择参与本项目任意包件的竞争性磋商,开标顺序按包件第一包件、第四包件依次开启。同一个供应商参加不同包件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实说明。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本项目第一包件的采购内容为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采购;第二包件采购内容为二级网备用线路接入服务采购,属于主、备关系,故前期第二包件的成交供应商参加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包件的,将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0871-6402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工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19526882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202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3.预算金额:79.528万元/年。
4.最高限价:79.528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网主用线路租用采购和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采购,以及在网络线路租用和互联网线路接入服务过程中的布放、安装、调测、网络监控、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优化、升级工作和相关配套设备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件划分:本次二次采购共划分为两个包件,详见下表
包件序号
包件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采购限价
包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
包含租赁总站至省厅100兆线路1条;总站至8个边管支队100兆线路8条;总站至15个边检站50兆线路15条;总站至轮训大队、原医院门诊部、警犬基地及临时备用50兆公安网主线线路5条
71.8万元/年
71.8万元/年
包件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包含1条区内网100M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3年);2条区内网10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3年);127条区内网1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1条区内网500M警犬基地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
7.728万元/年
7.728万元/年
6.项目履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包件一: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包件四:合同签订后专线线路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普通互联网线路按照原线路保障服务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计划于2025年8月开通,服务总时间为3年。
9.项目服务期限:满足业务使用需求并经双方验收确认之日起三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信息传输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详细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或所属总公司具有工信部颁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
(2)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包件一: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管理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通信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包件四: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人社部或工信部颁发的互联网技术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供应商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若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包件,前期第二、三、五包件已成交,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四包件,供应商可同时选择参与本项目任意包件的竞争性磋商,开标顺序按包件第一包件、第四包件依次开启。同一个供应商参加不同包件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实说明。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本项目第一包件的采购内容为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采购;第二包件采购内容为二级网备用线路接入服务采购,属于主、备关系,故前期第二包件的成交供应商参加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包件的,将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0871-6402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工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19526882403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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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3-2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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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202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3.预算金额:79.528万元/年。
4.最高限价:79.528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安网主用线路租用采购和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采购,以及在网络线路租用和互联网线路接入服务过程中的布放、安装、调测、网络监控、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优化、升级工作和相关配套设备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件划分:本次二次采购共划分为两个包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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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序号 |
包件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采购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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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二次) |
包含租赁总站至省厅100兆线路1条;总站至8个边管支队100兆线路8条;总站至15个边检站50兆线路15条;总站至轮训大队、原医院门诊部、警犬基地及临时备用50兆公安网主线线路5条 |
71.8万元/年 |
71.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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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络路线租赁采购项目(包件四)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二次) |
包含1条区内网100M总站机关互联网专线(3年);2条区内网10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3年);127条区内网100M轮训大队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1条区内网500M警犬基地普通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电视(3年) |
7.728万元/年 |
7.728万元/年 |
6.项目履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包件一: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包件四:合同签订后专线线路15天内上线并满足业务使用需求,且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普通互联网线路按照原线路保障服务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计划于2025年8月开通,服务总时间为3年。
9.项目服务期限:满足业务使用需求并经双方验收确认之日起三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信息传输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详细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或所属总公司具有工信部颁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
(2)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包件一: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管理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通信类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包件四:①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人社部或工信部颁发的互联网技术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②所配备项目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拟派团队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供应商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上级单位授权书(若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3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包件,前期第二、三、五包件已成交,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四包件,供应商可同时选择参与本项目任意包件的竞争性磋商,开标顺序按包件第一包件、第四包件依次开启。同一个供应商参加不同包件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实说明。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本项目第一包件的采购内容为二级网主线路接入服务采购;第二包件采购内容为二级网备用线路接入服务采购,属于主、备关系,故前期第二包件的成交供应商参加本次重新采购第一包件的,将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0871-6402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工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195268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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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6-032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昆勘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阿依村111号 成交金额:1042.95 元/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劳务分包。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3.采购需求:根据地质勘查设计,实施4个钻孔钻探作业约2358米。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成钻探工程劳务作业。 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钻孔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地质调查岩心钻探技术规程》(试行)(DD2010-01)、《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启旺、李欢、王树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即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8741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8827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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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