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5-06-26 11:5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505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52万元。
4.最高限价:58.516149万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南溪边境检查营区内旧房改造、室外道路硬化、绿化改造等内容。
6.项目履约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
7.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参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
(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
(4)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谈判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汤警官 0871-6402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洋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19526882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505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52万元。
4.最高限价:58.516149万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南溪边境检查营区内旧房改造、室外道路硬化、绿化改造等内容。
6.项目履约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
7.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参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
(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
(4)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谈判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汤警官 0871-6402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洋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195268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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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5-06-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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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50505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红河支队南溪站业务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52万元。
4.最高限价:58.516149万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南溪边境检查营区内旧房改造、室外道路硬化、绿化改造等内容。
6.项目履约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
7.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到一年,应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条款: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参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
(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鲜章)。
(4)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与采购及文件获取方式:若有意参加采购,请于获取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1177079@qq.com),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及获取谈判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3、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其他要求:未按上述报名程序及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汤警官 0871-6402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赵洋 1952688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195268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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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C532600202500516001 项目名称: 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 项 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6日08时30分 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28日-2026年01月30日 招标单位: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等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投标总报价 (元) 质 量 要 求 计划工期 得 分 第一中标候选 人 云南航悦建设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11812325.46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 验收合格 365日历天 85.96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项目经理:姓名:颜清辉;证书编号:云2532019202175010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投标总报价 (元) 质 量 要 求 计划工期 得 分 第二中标候选 人 云南庚景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 11814761.91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 验收合格 365日历天 83.37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项目经理:姓名:顾江玲;证书编号:云2532018202109170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投标总报价 (元) 质 量 要 求 计划工期 得 分 第三中标候选 人 云南乾金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11578625.88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 验收合格 365日历天 77.51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项目经理:姓名:柴明;证书编号:云2532012202114106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 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实名书面投诉。招标人:0876-3125569 招标文件 其它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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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钻探工程技术服务; 1.2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完成箕斗竖井JDSJO1、北回风竖井WDSBHFSJO5、南回风竖井WDSNHFSJO6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如需钻探工作由乙方负责实施,所需费用不另行增加); 二标段:完成东进风竖井WDSDJFSJO3、南进风竖井WDSNJFSJO4、辅助竖井FZSJ02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如需钻探工作由乙方负责实施,所需费用不另行增加); 1.5技术服务内容:根据地质勘查设计,完成现场钻探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 1.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钻探工程技术服务并按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地质调查岩心钻探技术规程》(试行)(DD2010-01)、《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1.8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2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投标时点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因财产被冻结原因导致的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情形;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李静15288279787)确认参与后通过通讯软件或邮件形式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进行报名:营业执照。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售后不退。供应商缴纳文件费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联系人:曹工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电话:13887411577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李静 王挺 电话: 15288279787 15808840865 邮箱:13528489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