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5-11-14 10:0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云南边检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移民后[2023]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2.1.1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7098.69平方米,建设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086.6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设备用房面积约为9012.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变配电(本工程设置变压器共3台,总容量为2*800KVA+1*630KVA=2230KVA,其中:供1、2栋居民、充电桩1*800KVA(#1变);供3、4 栋居民、充电桩用电1*800KVA(#2变);公共、消防用电1*630KVA(#3变)。配置应急发电机1台,地下室配置1台常用功率600KW,备用功率660KW)、消防、电梯、装修(室内、车库、建筑外立面等)等机电及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市政工程管网、道路及铺装、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亿元。最终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以实际为准。
2.1.2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门路。
2.1.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T5131-20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 5210)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包括的内容及临时工程的监理以及委托人指定的与本工程合同相关的其他监理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含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市政管网、变配电及其他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协调招标人、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未包含在施工主合同内的其他工程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监督等并负责从签约后的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结束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及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设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低于4人,项目组成员专业及人数最低需求:须包含相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配备项目组成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或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的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进行填报;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另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项目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及各自收取的监理费用金额,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4)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对3.4条信誉要求补充如下:第(1)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的,代理机构对联合体的各成员均进行查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邮 编:
650100
邮 编:
650032
联 系 人:
汤国亮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0871-64025387
电 话:
195268824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云南边检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移民后[2023]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2.1.1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7098.69平方米,建设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086.6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设备用房面积约为9012.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变配电(本工程设置变压器共3台,总容量为2*800KVA+1*630KVA=2230KVA,其中:供1、2栋居民、充电桩1*800KVA(#1变);供3、4 栋居民、充电桩用电1*800KVA(#2变);公共、消防用电1*630KVA(#3变)。配置应急发电机1台,地下室配置1台常用功率600KW,备用功率660KW)、消防、电梯、装修(室内、车库、建筑外立面等)等机电及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市政工程管网、道路及铺装、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亿元。最终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以实际为准。
2.1.2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门路。
2.1.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T5131-20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 5210)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包括的内容及临时工程的监理以及委托人指定的与本工程合同相关的其他监理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含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市政管网、变配电及其他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协调招标人、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未包含在施工主合同内的其他工程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监督等并负责从签约后的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结束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及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设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低于4人,项目组成员专业及人数最低需求:须包含相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配备项目组成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或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的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进行填报;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另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项目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及各自收取的监理费用金额,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4)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对3.4条信誉要求补充如下:第(1)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的,代理机构对联合体的各成员均进行查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邮 编:
650100
邮 编:
650032
联 系 人:
汤国亮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0871-64025387
电 话:
195268824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5-11-14 10:07
- 访问量: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5年普洱片区戍边公寓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云南边检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移民后[2023]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2.1.1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片区戍边公寓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7098.69平方米,建设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086.6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设备用房面积约为9012.0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变配电(本工程设置变压器共3台,总容量为2*800KVA+1*630KVA=2230KVA,其中:供1、2栋居民、充电桩1*800KVA(#1变);供3、4 栋居民、充电桩用电1*800KVA(#2变);公共、消防用电1*630KVA(#3变)。配置应急发电机1台,地下室配置1台常用功率600KW,备用功率660KW)、消防、电梯、装修(室内、车库、建筑外立面等)等机电及安装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市政工程管网、道路及铺装、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4亿元。最终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以实际为准。
2.1.2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门路。
2.1.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T5131-20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 5210)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包括的内容及临时工程的监理以及委托人指定的与本工程合同相关的其他监理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含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市政管网、变配电及其他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水土保持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协调招标人、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未包含在施工主合同内的其他工程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监督等并负责从签约后的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结束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及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设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低于4人,项目组成员专业及人数最低需求:须包含相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配备项目组成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诺其真实性加盖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情况说明或劳务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若为联合体的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进行填报;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另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项目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及各自收取的监理费用金额,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4)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对3.4条信誉要求补充如下:第(1)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的,代理机构对联合体的各成员均进行查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
|
邮 编: |
650100 |
邮 编: |
650032 |
|
联 系 人: |
汤国亮 |
联 系 人: |
赵洋 |
|
电 话: |
0871-64025387 |
电 话: |
19526882403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网 址: |
|
|
投诉电话: |
招标人投诉质疑及异议渠道电话:0871-64025387 |
|
|
|
行政监督单位: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
||
|
监 督 电 话: |
0871-64320979 |
||
|
2025 年 11 月 14 日 |
|||
-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1)改造蚂蟥箐(马武社区至通宝路段)排水渠道 890m,渠道断面 2.0m×2.0m; (2)改造梅子河(梨园至瓢把段)排水渠道 7.79km,其中:渠道断面 6.0m×2.0m 排水渠道 3.91km,2.0m×4.5m 排水渠道 3.88km;梅子河(三家村段)DN400 排水管线改迁约 1020m,并配套其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
-
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 2.2 建设内容: (1)市政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改造DN150~DN500供水主管及其附属设施36.59km,其中DN150管长7.59km、DN200管长3.27km、DN300管长12.86km、DN400管长6.83km、DN500管长6.04km。 (2)小区庭院支管及其附属设施改造 改造范围为盖琅社区、丰乐社区、翠屏社区、龙凤小区(往东到西直街)、湾湾河小区。改造内容为:户表改造5062户,其中改造智能水表5062套、改造DN25—DN100供水支管75.93km。 2.3采购范围:完成会泽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取得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报批等手续,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预算金额:93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见后附:信用记录的使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3.4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条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缴费凭证一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4.4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0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744号 联 系 人:牛天灏 电 话:19387323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邮 编:650231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