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国函〔2018〕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3/21/content_527615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3月27日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803/t20180330_880945.html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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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 额 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 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 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 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 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 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 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 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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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马集团包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景观河道清淤减污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金马集团包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景观河道清淤减污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HDQY-SG; 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包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景观河道清淤减污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最高限价:以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6.采购需求:云南金马集团包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景观河道清淤减污项目(三次),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坚持把公司水环境治理作为保护牛栏江流域(嵩明段)的重要任务,针对景观河道(官渡桥至翻板闸段约900米)内存在的淤积严重、垃圾、河道侵占岸线等问题,推进河道基本面貌得到改善,进一步改善水质,美化环境。对上述河道进行清淤,清淤开挖深度约0.5-1米左右,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说明: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项目实施地点: 官渡桥至翻板闸段,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再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3:00时至17:00时; 3.2 报名及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3 获取方式: 3.3.1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3.2所需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发送到88238257@qq.com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谈判文件); 3.3.2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提供3.2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3.3采购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 3.3.1售价:800元整。 3.3.2缴费方式: 请各潜在供应商从单位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 收款单位: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 账 号:2502 0603 1902 4801 929 注:请在报名成功后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并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嵩阳街道明馨园玉带路与玉馨路交叉口嵩阳街道配套商业楼B栋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嵩阳街道明馨园玉带路与玉馨路交叉口嵩阳街道配套商业楼B栋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仅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润宇网(www.ynryw.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金马集团包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农场 联系方式:李绍辉/13608870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方式:杨工/0871-65630677/15925158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1-65630677/1592515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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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镇雄县安尔水库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云南省镇雄县安尔水库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项目编号:ZXST-2023-BX-001),于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并于当日完成评审工作,中标候选公示于当日开始生效,截止中标候选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投诉及质疑,现将中标人公告如下: 中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中标价:施工合同金额的2.41‰ 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期为48个月,保险期限自合同签约次日0时起至交工验收之日24时止。 招 标 人:镇雄水投水利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中山路56号 邮 编:657200 联 系 人:万基雄 联系电话:1591140434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叶坤 电 话:0871-65630677 传 真:0871-6562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