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月20日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下是详细内容。
明年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五险”费用,方案提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要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推进市(地、州、盟)税务局、县(市、区、旗)税务局改革的步骤,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同时,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提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原文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社保联网后,建筑企业升级和挂证者是否将付出沉重代价!
随着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再一次掀起建筑业的轩然大波,这令很多想挂靠的人心灰意冷觉得建造师挂靠市场大趋势即将过去,那么事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今年社保将在全国范围联网的消息不绝于耳,听之,老百姓觉得这是一件很振奋人心、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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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为确保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的顺利实施,拟选聘专业检测机构编制项目检测报告。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组织公开竞争性比选,竭诚欢迎具备相关条件和履约能力的竞标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比选内容及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云润招(2026)-ZFCG-003 2.3项目招标控制价:小写:¥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4比选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5最终选定服务单位家数:1家建筑节能检测服务机构。 2.6服务内容:根据需要,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服务。 2.7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9服务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或按照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简称旧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注:资质有效期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号)、《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如资质证书已过期,则投标人应提供资质延期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的判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具有建设工程检测类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企业信誉要求:(1)信誉状况良好,2022年至今无因比选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比选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4)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上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线下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线上报名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799466926@qq.com。 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申请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6年02 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比选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比选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比选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319室。 联系人:白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786945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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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LJJQDJD-DTGZ 二、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天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光路海源财富中心1栋12楼 成交价:¥4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丽江金泉大酒店电梯改造。 工期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从合同签订至施工完毕,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根据采购人经营要求分3次进行供货和安装。新电梯到达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开展安装工作,每台电梯安装时间(含旧电梯的拆除)不超过30天。 服务承诺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国内合资一线品牌。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杰(组长)、李真君、陶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本再受理。在此,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金泉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90号 联系人:佘定洪 联系电话: 13988887238 0888—3033999—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 联系人:计工 电 话:0871-65630677